财聯社 8 月 16 日訊(記者 彭科峰)都說遠離黃賭毒,但總有銀行從業人員不以爲意,最終從金領淪爲階下囚。
8 月 15 日晚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信息,山西陽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陽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支行因爲薪酬管理不規範行爲,重大關聯交易未審批,違規發放貸款等事項被處罰,張衛兵、田若激等多人被給予警告處罰,霍彬峰被終身禁業。
這張罰單所涉及的問題在業内不算罕見,霍彬峰爲什麽被頂格處以終身禁業?财聯社記者查詢裁判文書後發現,2015 年至 2020 年期間,霍彬峰曾擔任山西陽城農村商業銀行旗下支行行長職務,但在 2021 年底已經因詐騙罪、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刑 16 年。
沉迷網絡賭博 支行行長借 " 薪易貸 " 挪用公款 182 萬
文書資料顯示,山西陽城農村商業銀行是國有資本參股的股份制公司。經該行黨委會議研究決定,霍彬峰于 2019 年 4 月被聘任爲該行某支行行長。但上級部門并沒有料到,被霍彬峰于 2018 年底開始參與網絡賭博,已經負債累累。賭瘾難戒的他,開始動起了歪心思。
2019 年 5 月,山西陽城農村商業銀行推出 " 薪易貸 " 貸款服務,該貸款是面向陽城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銀行、保險、證券等單位在職正式人員發放的用于家庭消費的貸款,以授信卡爲載體,授信期限最長爲三年,授信額度爲借款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 2 倍或 3 倍,可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額度内按照 " 一次核定,随用随貸,餘額控制,周轉使用 " 的原則使用貸款,還款方式可選擇不定期還款等多種方式,結息方式爲按月結息。" 薪易貸 " 貸款辦理流程有調查、審查、審批等環節,其中,審批環節由各支行行長負責審批。
檢方查明,2019 年 6 月至 11 月,霍彬峰在擔任支行行長期間,利用負責業務管理、貸款審批等職務便利,以僅幫忙完成貸款任務、不承擔任何還款責任等理由,讓不明真相的親友曹某、王某甲等 10 人提供相關資料後在銀行辦理 " 薪易貸 " 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爲了使其中 4 名人員符合貸款要求,霍彬峰還向該銀行出具了 4 份虛假工資證明。在順利批下貸款之後,後霍彬峰将該 10 人貸款共計 1849772.50 元歸個人使用,用于網絡賭博活動,至案發尚有 1827265.02 元無能力歸還。
還嫌錢不夠 行長詐騙 390 萬用于網賭
财聯社記者注意到,霍彬峰所犯罪名遠不止挪用公款。據了解,2020 年 4 月至 5 月間,霍彬峰在擔任支行行長期間,以借款周轉、幫忙完成儲蓄任務爲名,騙取 6 人錢财,全部用于網絡賭博。
比如,2020 年 4 月 30 日,霍彬峰以幫忙完成儲蓄任務爲名,騙取陽城縣鳳城鎮楊某甲 60 萬元;2020 年 5 月 30 日,霍彬峰以幫忙完成儲蓄任務爲名騙取陽城縣鳳城鎮王某甲 150 萬元。
據統計,霍彬峰先後騙取楊某甲等 6 人現金共計 390 萬元,全部用于網絡賭博。案發前,他僅僅退還 43 萬元。楊某甲此後向有關部門報案,2020 年年中,霍彬峰事發。當年 6 月,他被免去支行行長職務,當年 8 月,他被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基于此,當地法院在審理中指出,本案中被害人被霍彬峰騙取款項共計 390 萬元,但案發前霍彬峰已退還被害人原某甲 3 萬元、李某甲 20 萬元、王某甲 20 萬元,案發前退還的該部分款項可不計入詐騙犯罪數額,但應作爲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法院認定詐騙罪、挪用公款罪成立 判刑 16 年
财聯社記者獲悉,2021 年 1 月 8 日,霍彬峰被陽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于當年 2 月 10 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2021 年 11 月,山西省陽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霍彬峰一案。公訴機關認爲,霍彬峰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隐瞞真相,詐騙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霍彬峰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審理期間,霍彬峰提出,在 " 薪易貸 " 系列案件中,他已向銀行歸還的利息 17 餘萬應當在挪用公款犯罪數額中予以扣除,但法院認爲其以違規貸款方式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其爲了事實真相不被發現而按月支付的利息屬于爲實施犯罪行爲支付的财物,不能用于折抵其挪用公款的犯罪數額。
最終,法院裁定,霍彬峰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