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和 智本社社長
關于巴以問題,存在諸多誤解、曲解。
一、在巴以沖突上,亨廷頓的 " 文明的沖突 " 是一種糟糕的叙事,而猶太複國主義侵占了巴勒斯坦人的領土隻是過去蘇聯主導的叙事。
二、曆史上,猶太人、阿拉伯人同宗同族,并非水火不容,兩個分支該地先後建國,後均被外部力量滅國。該地先後被巴比倫帝國、羅馬帝國、蒙古帝國、奧斯曼帝國長期統治。現在不能用 " 自古以來 " 的叙事來評判猶太人、阿拉伯人在當地建國的合法性。
三、今天說的巴以沖突大緻可以追溯到一戰前的奧斯曼帝國和一戰後的英國殖民統治時期。這兩個時期,猶太人、阿拉伯人均遷往該地試圖建國,并逐漸出現沖突。二戰前,歐美世界普遍反猶排猶,英國人更支持阿拉伯人建國,比如 1922 年支持被奧斯曼帝國滅國的埃及建立 " 獨立國家 ",英國軍隊與猶太人的沖突更多。
四、随着猶太人、阿拉伯人在巴勒斯坦地區的沖突加劇,1917 年英國外交大臣提出《貝爾福宣言》,表示在不侵犯阿拉伯人利益的前提下支持猶太人建國。1936 年,英國人提出建國方案,80% 領土歸巴勒斯坦阿拉伯人,20% 領土歸猶太人,但前者不同意,希望趕走猶太人。
五、二戰期間,希特勒大規模屠殺猶太人,東歐、阿拉伯世界也乘機大規模迫害猶太人,猶太人成爲了受害者,二戰後歐美世界轉向同情猶太人。戰後世界格局遵循雅爾塔體系來建立,廢除殖民主義,尊重民族自決權。作爲之前的委任統治國,英國計劃退出巴勒斯坦地區,主張巴以分治。
六、1947 年,聯合國通過第 181 号分治決議,支持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國和阿拉伯國,分别占有 56% 和 44% 的土地,紛争大的耶路撒冷設爲國際特别政權,由聯合國來管理。這就是兩國方案。當時,英美法蘇和中國均支持該方案。斯大林在蘇聯内部反猶,但在國際上最初是支持猶太人建國的。
七、猶太人同意此決議,在 1948 年成立了以色列國。但是,阿拉伯人不同意,巴勒斯坦人錯過了建國機會。阿拉伯人的理由是分治決議偏袒猶太人,當時阿拉伯人口是猶太人的 1.7 倍,卻獲得更少的土地。實際上阿拉伯人與猶太人在該地區居住長期犬牙交錯,當時的以色列國人并不都是猶太人,他們中有 49.7 萬阿拉伯人,數量幾乎與 59.8 萬人的猶太人相當。
八、反對的真正原因是,阿拉伯世界不希望看到該地建立一個或兩個國家,他們不僅反對猶太人建國,也反對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建國,他們真正目的是趕走猶太人、瓜分巴勒斯坦地區。接下來就涉及到幾次中東戰争的性質問題。
九、以色列建國的第二天,阿拉伯人對以色列開戰。這就是第一次中東戰争。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中東戰争并非巴勒斯坦人對以色列的戰争,而是阿拉伯五國埃及、外約旦、伊拉克、叙利亞和黎巴嫩聯合對以色列的戰争。以色列先輸後赢,阿拉伯五國戰敗,但是他們在戰敗後仍控制着巴勒斯坦地區,埃及占領了加沙地帶,外約旦占領了約旦河西岸地區。所以,第一次中東戰争,實際上是阿拉伯五國試圖消滅猶太人、瓜分巴勒斯坦地區而對以色列發動的一場國家戰争,猶太人的角度叫立國戰争。
十、接下來,第二、第三、第四次中東戰争,其性質跟第一次中東戰争無異。不同的是,當時處于冷戰時期,蘇聯轉向支持阿拉伯聯盟,埃及獲得蘇聯大規模的軍援,一度号稱中東第一軍事強國,而美國則支持以色列。期間最激烈的戰争都是埃及與以色列之間的戰争,每一次戰争的結果均是阿拉伯聯軍一敗塗地。所以,第二、第三、第四次中東戰争的性質帶上了美蘇冷戰色彩。
十一、前四次戰争,并非巴以沖突,而是阿以戰争,均爲以埃及爲首的阿拉伯聯盟試圖消滅猶太人、瓜分巴勒斯坦地區而對以色列發動的國家戰争。巴勒斯坦人在這四次戰争中沒有任何選擇權,他們是阿拉伯聯盟與以色列戰争的犧牲品,他們的家園被戰争雙方反複揉撚。而第五次中東戰争,才是真正的巴以沖突,是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人之間的戰争。
十二、第四次中東戰争後,承受巨大挫敗感的埃及選擇與以色列和解,兩國于 1979 年在美國戴維營簽署了以色列 - 埃及和平條約,埃及成爲第一個承認以色列的阿拉伯國家,而埃及也因此被阿拉伯國家聯盟驅逐。由于埃及的退出以及 1991 年蘇聯解體,阿拉伯聯盟失去了最重要的軍事力量,轉而支持巴勒斯坦人對抗以色列。所以,第四次中東戰争失敗後,阿拉伯聯盟才承認巴勒斯坦,才接納巴勒斯坦的巴解組織爲阿拉伯國家聯盟正式成員,直到八十年代才正式提出支持巴勒斯坦人建國。而且,期間,黎巴嫩、約旦與巴解組織争奪土地而經常大打出手。
十三、第五次中東戰争,是黎巴嫩、叙利亞支持及聯合巴解組織與以色列開戰,這标志着阿以沖突才正式轉變爲巴以沖突。其性質可以界定爲巴勒斯坦人與以色列人因土地、宗教、民族等多重沖突而引發的戰争。這場戰争是相對 " 正宗 " 的巴以沖突。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經過了四次中東戰争巴勒斯坦爲何能夠存在?原因是,阿拉伯聯盟在這四次戰争中均一敗塗地,沒有實現瓜分巴勒斯坦地區的企圖。
十四、以色列同樣赢得了第五次中東戰争,之後阿拉伯聯盟基本上默認了以色列國的既成事實,失敗一方的巴解組織謀求與以色列和談,選擇接受 1947 年聯合國的 181 号分治決議,于 1993 年與以色列總理拉賓達成了和平協議——奧斯陸協議。但是,這一和平進程遭到了極端分子以及周邊國家的破壞,奧斯陸協議的執行遭無限期擱置,和平之路最終因色列總理拉賓被刺殺而斷送。
十五、2005 年,以色列宣布撤出加沙地帶,将耶路撒冷交還給巴勒斯坦。但是,巴解組織根本沒能接管耶路撒冷。2007 年,伊朗等國支持的哈馬斯擊敗了巴解組織中的法塔赫武裝,取得了加沙地帶的控制權。此後,哈馬斯與以色列打打停停、沖突不斷。這時,巴以沖突演變爲哈以沖突。其性質可以理解爲一股巴勒斯坦武裝力量,爲獲得受外部勢力的支持以全面奪取巴勒斯坦地區政權,同時裹挾宗教、民族矛盾而捍衛其政權合法性,與以色列之間的戰争。就此次洗劫音樂節、無差異屠殺平民來看,這種戰争具有恐怖性質。襲擊的目的是破壞以色列與沙特的和談,形成所謂的對抗軸,滿足外部支持者的政治要求。
十六、關于領土問題。有人說,猶太人在奧斯曼帝國時期隻有 6% 的土地,之後吞并了巴勒斯坦人大量土地。根據張平教授的觀點,奧斯曼帝國時期,猶太人購買了 6% 的私人土地,巴勒斯坦人當時缺乏産權意識,私人土地登記爲零。秦晖教授指出,不能把私人土地産權與國土混爲一談。當時的國家領土既不是猶太人的,也不是巴勒斯坦人的,而是奧斯曼帝國,一戰後二戰前是英國的。就巴以之間的土地,不能按 " 自古以來 " 劃分,雙方要麽通過戰争、要麽通過和談來劃分,通常是二者交織。以色列在幾次戰争中擊敗了阿拉伯聯盟,擴大了自己領土,後又多次将部分領土交還給巴勒斯坦人。
十七、關于難民問題。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巴勒斯坦人,難民是巴以長期戰争的犧牲品,他們應當獲得同情和救助。而難民的基本事實是:巴勒斯坦難民,是阿拉伯世界與以色列之間長期戰争的結果,同時叙利亞、約旦等阿拉伯國家對巴勒斯坦的長期打擊也制造了大量難民。戰争期間,阿拉伯聯盟大規模迫害猶太人,制造了大量猶太難民,大量猶太難民逃到以色列獲得了保護,猶太難民數量在五六十年代大概占以色列人口的 30-40%。阿拉伯世界内部混戰,導緻不少阿拉伯人逃到以色列避難,後來成爲了以色列的國民。
十八、以色列的優勢在于,其根據聯合國的方案建國,并形成了一個包含猶太人、阿拉伯人、亞美尼亞人的多民族世俗國家,其建國過程遵循雅爾塔體系,其國家構建符合現代國家意識形态,其戰争形式接近國家戰争的特性,其國家力量在現代化國家的方向上快速成長。而巴勒斯坦人吃虧就吃虧在,他們始終沒有建立一個主權國家、世俗政府,沒能力組織力量對以色列統一行動(國家戰争或者和談),不僅内部長期陷入混亂,還被阿拉伯聯盟對以色列的戰争反複摩擦。民主 - 原教旨主義政權、威權 - 世俗政府的交替悲劇在穆斯林國家反複上演。
十九、長期以來,在巴以問題上,宗教、民族的因素因襲擊的恐怖和蘇聯的叙事被嚴重誇大。阿以戰争、巴以戰争、哈以戰争的性質是不同的。現在哈以戰争,宗教、民族隻是工具而已。而且,宗教矛盾、民族矛盾并非不可調和,阿拉伯人與猶太人并非不能共存。以色列建國時期的阿拉伯人與猶太人的數量相當,如今還有 200 多萬阿拉伯人在以色列生活,一些人擔任了以色列議員、政府官員和軍隊指揮官。總之,巴以問題是複雜的,但不應該被臉譜化、意識形态化。
二十、從最初的阿以戰争,縮小到巴以戰争,再到現在的哈以戰争,戰争的烈度、範圍越來越小,反而讓我們看到了和平的曙光。從阿拉伯五國到巴解組織,不斷地向戰争的經濟函數回歸,如今僅剩一股外力支持的武裝力量。其背後的邏輯是,戰争也是一種經濟行爲,一種基于預期邊際收益最大化的行爲。盡管最開始有宗教、民族的狂熱色彩,但近百年的戰争洗禮,一代又一代人付出極爲慘重的代價,逐漸向成本與收益之間的理性權衡收斂。
本文綜合了秦晖、張平的觀點,對兩位老師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