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快湖南省産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實施 " 三高四新 " 戰略,真正發揮國有資本引領帶動效應和國有經濟的戰略支撐作用,以深耕實體經濟發展先進制造業、聚力打造湖南省 20 個工業新興優勢産業鏈,按照《湖南省湘江産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子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實施辦法》(附件 1),湖南省湘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湖南湘江 ")面向全國征集湖南省湘江産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 " 湘江基金 ")子基金,現将有關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湘江産業基金簡介
2021 年,根據省委省政府及省國資委決策部署,由湖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聯合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湖南興湘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湘江基金,總規模 200 億元,其中首期規模 50 億元。湘江基金作爲母基金,通過遴選優秀基金管理人合作設立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稱 " 子基金 "),實現國有資本引導,吸引社會資本投向實體經濟,布局戰略性新興産業,解決産業發展填平補齊和創新發展項目支撐的問題,推動我省打造 " 三個高地 "、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二、征集子基金主要支持領域
子基金應重點投資于湖南省産業規劃發展重點方向、20 個工業新興優勢産業鏈、" 五個 100" 工程、軍民融合重大示範項目等,重點方向包括高端裝備、先進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醫療健康、科技創新和民生服務等領域,推動技術研發和科技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産業轉型升級和新舊動能轉化,做強做優做大一批支柱産業,培育發展壯大一批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産業。
三、合作方式
湘江基金主要通過參與發起設立、增資子基金,或受讓子基金份額的方式開展子基金投資,子基金組織形式可爲有限合夥制、公司制或其他合法形式。
四、申報條件
參加申報的投資管理機構和子基金方案應滿足《湖南省湘江産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子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實施辦法》的規定。
五、申報方式
請有意申報的投資管理機構,按《子基金申報材料》及相關附表(附件 2)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同時向湖南湘江提交蓋章版書面材料(2 份)和電子材料。提交申報材料後,将視同該申報單位同意《湖南省湘江産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子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實施辦法》對子基金及管理機構的所有要求。
根據申報情況,湖南湘江将适時組織對申報子基金進行初審立項、盡調、商務談判、預審複核、投資決策,并做好後續設立、增資、出資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點擊閱讀原文下載):
1.《湖南省湘江産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子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實施辦法》
2.子基金申報材料及相關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