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8 日上午 9:30,備受關注的餘華英拐賣兒童一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3 年 9 月 18 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餘華英夥同龔顯良(已故)于 1993 年至 1996 年期間拐騙 11 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人民币九萬元。被告人餘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向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庭審中,餘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兒童 11 名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餘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爲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量刑适當,程序合法,上訴人餘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因爲餘華英,多個家庭支離破碎。楊妞花是受害人之一。在 5 歲時,她被餘華英從貴州貴陽拐賣至河北邯鄲,26 年後方尋親成功。2021 年,當她曆盡千辛萬苦找到家,發現父母在她被拐後因爲自責和傷心過度,沒幾年就雙雙過世了。楊妞花說:" 我們全村人見證了我們家從一個幸福的家庭,到落魄,到房屋倒塌,到家破人亡。"
面對父母早逝,楊妞花發誓一定要将人販子繩之以法。2022 年 6 月 5 日,楊妞花正式到貴陽市公安局報案,請求追捕人販子。2022 年 6 月 30 日,餘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公安機關抓獲。2023 年 6 月,貴陽市檢察院依法對餘華英提起公訴。據了解,在 2022 年落網前,餘華英曾化名張芸,2004 年從雲南拐賣兩個兒童到河北邯鄲時被抓,後來被雲南省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8 年,經減刑後于 2009 年刑滿釋放。值得一提的是,餘華英的丈夫王某文在今年 9 月被雲南警方抓獲。
" 我認爲她認罪态度不好。餘華英在雲南被判刑時,并沒有公布拐賣其他 11 個孩子的罪行,都是警方查一起,她承認一起。"2023 年 11 月 28 日,一名受害人家屬參加完二審庭審後表示。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受害人楊妞花在社交媒體上表示:"2004 年餘華英和她的丈夫在雲南偷了兩名兒童,但在被抓獲之後他們并沒有供出其他被拐兒童。餘華英在 2022 年被抓以後,供出來 11 名被拐兒童。在雲南警方的堅持努力下,查實餘華英的丈夫 2003 年涉嫌拐賣一名兒童到河北邯鄲,而且是跟餘華英一起賣掉的。"
餘華英二審是否會維持一審死刑結果?現代快報記者将持續關注。
現代快報 + 記者 孫蘇皖 綜合央視新聞、上遊新聞等
(圖片來源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校對 張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