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11 月 27 日消息,重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熊雪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微信
3 月中旬,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原副書記鄭洪被查。之後(5 月 11 日),熊雪成爲今年重慶被查的又一省部級高官。11 月 13 日消息,熊雪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熊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緻,搞 " 七個有之 ",拉幫結派,政績觀扭曲,搞形式主義、虛報造假,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服務;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隐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不正确履行職責;家風不正,對配偶不管不教;貪得無厭、腐化堕落,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将公權力異化爲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獲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熊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熊雪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述通報中提到的 " 七個有之 ",即 " 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爲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爲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
就在 11 月 10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的學習問答•自我革命欄目解析," 七個有之 " 本質上是政治問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指出," 七個有之 " 本質上是政治問題,概括起來是兩個方面。一個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形成利益集團,妄圖攫取黨和國家權力;一個是山頭主義和宗派主義作崇,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近年來,已有多名中管幹部被點名搞 " 七個有之 "。
例如,今年 6 月被 " 雙開 " 的貴州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周建琨,被指喪失理想信念,喪失人民立場,棄守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貧項目謀取私利,嚴重損害黨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 " 七個有之 ",對抗組織審查等。
去年被 " 雙開 " 的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龔建華,被指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背離 " 兩個維護 ",組織 " 小圈子 "" 小團夥 ",搞 " 七個有之 ",污染政治生态,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工會工作的決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勞模評選事宜,将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等。
公開簡曆顯示,熊雪出生于 1962 年,他一直在重慶工作,曾任:共青團四川省重慶市南岸區委書記,南岸區體委主任,南岸區委辦公室主任,南岸區副區長,江津市市長,重慶市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北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市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北部新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書記等職。
2013 年,熊雪任永川區委書記;2016 年任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2018 年任重慶市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
2019 年,他任重慶市副市長,後兼任重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今年 1 月,重慶市政府領導班子換屆後,熊雪不再擔任副市長職務,隻擔任市政府黨組成員。
今年 1 月,重慶選舉産生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60 名,其中有熊雪,2 月 24 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最終的有效名單,熊雪不在列。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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