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據證監會官網消息,證監會就《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拟上市企業監管規定(試行)》公開征求意見。《離職人員監管規定》包含了《2 号指引》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礎上新增三方面規定:一是進一步加強重點人員管理。延長發行監管崗位和會管幹部離職人員入股拟上市企業禁止期,從離職後 3 年拉長至 10 年。二是擴大離職人員監管範圍。将從嚴審核的範圍從離職人員本人擴大至離職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機構要對離職人員投資背景、資金來源、價格公平性、清理真實性等做充分核查,證監會對有關工作核查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