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某 App 上買到阿哲成都演唱會内場最貴的 1399 價位門票,到了現場卻那麽遠,連阿哲的臉都看不清。"11 月 14 日,來自洛陽的施露(化名)向潮新聞記者反映,她買到的張信哲成都演唱會内場門票強遭 " 降檔 "。
施露并非唯一 " 被降檔 " 的消費者。目前,她所在的維權群已有 200 餘人。
買了最貴的門票
分到 " 降檔 " 座位
和許多 80 後一樣,張信哲可以說是伴随了施露青春的偶像。因此,在知道張信哲要開巡回演唱會後,她便在購票平台設置了搶票提醒。
10 月 11 日,施露搶票成功," 當時内場就 1399 元和 1099 元兩檔價位,買到 1399 元的票,我覺得肯定是前排座位了。" 施露回憶,在退票期限過後,她才收到官方公布的座位信息,内場分 A、B、C 三個區,其中最靠前的是 A 區,而她的座位在 B1 區," 因爲我第一次在國内看演唱會,沒有概念,後來到現場才知道自己被坑了。"
施露的購票截圖
演唱會當天,施露才反應過來,自己明明買了最高價位的門票,但實際位置卻離舞台非常遠," 連阿哲的臉都看不清。" 與旁邊曾看過張信哲演唱會的觀衆交流後,施露才知道,按以往張信哲演唱會的情況,1399 元的票确實應該在最靠前的 A 區,但這次卻被安排在了 B 區,"A 區是 1 至 20 排,那這麽算我的位置都跑到 30 多排了,能看到人才‘有鬼’了。"
演唱會當天,施露拍攝的 B 區視角,隻能看到大屏幕。
施露身旁的觀衆向她透露,座位之所以被 " 降檔 ",可能是較前排的座位被 " 黃牛 " 控票了。演唱會結束後,這位觀衆将施露拉入了這次演唱會的維權群," 維權群裏不少消費者此前曾購買過張信哲其他場次的演唱會門票,比較後才發現大家的位子均遭遇‘降檔’。" 施露說,自己在維權群裏看到購買 1399 元門票的消費者,基本都是坐在 B 區的。
施露還在另一個票務 App 上發現,張信哲其他場次的演唱會門票無法選座,但成都場卻能精确到幾排幾座,并明碼标價,其中 1 排 30 座内的票價達到 4859 元。
摩天輪票務 App 上張信哲不同場次演唱會門票選購頁面截圖 來源:受訪者
随後,記者也聯系到其他去看了張信哲成都演唱會的觀衆,其中一位通過 " 黃牛 " 購買到了内場 A 區 4 排的座位,票價 4000 元;據施露了解,還有粉絲買的黃牛前排座位要價 8000 元。不過,另一位在同一 App 上購買了 1399 元的門票的觀衆稱,座位也是在 A 區。
" 黃牛 " 控票?
消費者該找誰維權?
11 月 14 日,潮新聞記者搜索到,在四川省網上群衆工作平台 " 問政四川 " 以及黑貓投訴上,演唱會舉行前就有多位網友投訴此次演唱會門票涉嫌欺詐,要求退差價或将 B 區門票調整到 A 區。
在這些留言中,記者發現 "1399 元 " 的觀衆并不是唯一被 " 降檔 " 的。一位網友稱自己購買了 799 元的門票,卻被平台安排在其他演唱會 399 元或 599 元的價位區域,最終和 599 元的觀衆坐在同一個區内。該網友與購票平台溝通後得知,安排原則爲按照付款順序優先進行排位,這位網友稱:" 那敢不敢公布可售票源信息、我個人付款到賬時間排名?"
四川省網上群衆工作平台 " 問政四川 " 上網友的投訴截圖
施露向記者透露,維權群就此事已多方投訴,相關部門表示 11 月 15 日前會給予回複,但截至發稿前,維權群仍未收到相關回複。
11 月 14 日,潮新聞記者聯系到四川文旅廳辦公室,接線工作人員表示确實收到了關于票務情況的投訴,投訴已給到相關業務處室,業務處室将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答複。
當天,潮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系了該 App 的在線客服,對方僅回複稱該場演唱會已結束。随後,記者向該 App 媒體聯系郵箱發去采訪郵件,截至發稿前仍未收到回複。
根據施露提供的一張投訴截圖顯示,成都主辦方爲成都藝典奧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當天,記者聯系到該公司工作人員,她表示他們是承辦方,僅幫忙跑手續。記者也聯系了主辦方上海銘彥文化藝術有限公司,但電話并未接通。
相關資料顯示,上海銘彥文化藝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爲陳燕燕,注冊資本 50 萬元,成立時間 2018 年 5 月 25 日,顯示爲小微企業。
此次事件中,消費者到底要找誰維權?主辦方和 " 黃牛 " 又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接受潮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果購票者是通過正當途徑購票,購票者與主辦方之間就達成了買賣合同關系,主辦方出售門票時,應當保證購票者獲得與所購票價格對應的座位。" 如果主辦方擅自降低座位等級,則構成違約行爲,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購票者可以要求主辦方按照購票等級提供相應的座位或者要求退款。若因爲主辦方降低座位等級的行爲造成購票者無法享受合同約定的座位,權益受損,則主辦方還應承擔侵權責任,如交通費、住宿費等。"
付建稱,若購票者是通過黃牛購票,黃牛未按照約定提供對應座位或者出售虛假或低質量的門票,導緻消費者權益受損的,也要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此事件也提醒廣大網友在購票時盡量選擇正規渠道,若出現侵權事件,通過合法途徑維權。"
潮新聞記者将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來源:潮新聞 記者 李沐子 于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