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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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立案調查一個月後,中金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10 月 26 日,中金公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對思爾芯一案已調查完畢。因涉嫌 IPO 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證監會拟對中金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合計罰沒 800 萬元。與此同時,該項目的簽字保薦代表人分别被處以 150 萬元罰款。
對此,中金公司回應稱,誠懇接受處罰,切實以案爲鑒,強化全面整改,堅持以投資者爲本,不斷強化執業質量管控,把好資本市場 " 入口 " 關,夯實 " 看門人 " 責任,更好地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10 月 11 日,中金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根據《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9 月 25 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對本案已調查完畢,拟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中金公司爲思爾芯科創闆 IPO 提供保薦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審慎核查硬件設備生産情況、未審慎核查軟件銷售情況、客戶走訪程序執行不到位、資金流水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核查關聯方借款利息計提事項。
證監會認爲,中金公司在爲思爾芯科創闆 IPO 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違反《證券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違法行爲。
2021 年 8 月 24 日,上交所受理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闆上市申請。因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 2022 年 7 月 27 日決定終止審核。
據了解,思爾芯爲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證監會 2021 年 12 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在該公司撤回 IPO 申請後,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
經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内容,其《招股說明書》涉及财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 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 1536.72 萬元,占當年度營業收入的 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 1246.17 萬元,占當年度利潤總額的 118.48%。
今年 2 月 9 日,證監會發文稱,已對思爾芯申請科創闆首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思爾芯處以 40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 Toshio Nakama 分别處以 30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铠鵬,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别處以 20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首席财務官黎雄應處以 150 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 100 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思爾芯欺詐發行案是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注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近年來,監管部門持續強化對證券公司投行業務監管,壓嚴壓實中介機構 " 看門人 " 責任。
10 月 18 日,證監會發文稱,今年組織對部分證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開展了現場檢查。從檢查情況看,通過近年來持續從嚴監管,大部分證券公司較爲重視投行内控基礎制度建設,由業務部門、質量控制、内核合規構成的 " 三道防線 " 内控體系運行總體有效,項目執業質量水平有所提升,但是個别證券公司仍存在投行内控把關不嚴等問題,一些項目尤其是債券承銷項目盡調核查工作不到位,沒有全面落實勤勉盡責的要求。
另外,據券商中國,除中金公司外,今年以來,已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等 4 家券商被立案調查。這 5 家中,3 家都跟投行業務有關。
今年 4 月,因涉嫌在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立案調查。5 月,渤海證券公告稱,因涉嫌财務顧問業務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不過,截至目前,對這兩家券商的立案尚未公布調查及處罰結果。
(時代财經梁怡綜合證券時報、财聯社、券商中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