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清廉榕城消息:
日前,經廣東揭陽市委批準,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揭陽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副書記、市公路事務中心原主任林少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少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規定,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建設、工程款支付、招标代理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林少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揭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林少銳開除黨籍處分;由揭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