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揚市監 記者 顧潇)爲迎合部分消費者 " 多拉快跑 " 或 " 省電 " 的目的,部分電動三輪車廠家和銷售商違規改變電機功率。近日,揚州的于先生駕駛這樣的電動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被警方查扣了車輛。于先生讨說法未果便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進而挖出了一樁銷售不合格電動車的案件,銷售商被罰款 11 萬餘元。
2022 年 4 月中旬,揚州儀征的丁先生駕駛電動三輪車送貨,在路上與一輛電動車碰擦,導緻對方受傷。交警趕到現場勘察,發現丁先生的電動三輪車電機功率偏大,同時技術指标與車輛合格證也不符,便當場查扣車輛。丁先生事後找經銷商讨公道,對方卻矢口否認。丁先生随即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執法人員介入調查,發現了貓膩。原來,電動三輪車必須通過國家 3C 強制認證,符合标準才準銷售。但一些商家爲多賺錢,違規改變電機功率,迎合部分消費者 " 多拉快跑 " 或 " 省電 " 的目的。如此一來,車輛動力和負載不配套,就容易誘發交通事故。經查,該商家銷售的 27 輛電動三輪車均爲原廠原品,經銷商沒有做改動,屬于出廠自帶的 " 胎裏病 "。
執法人員強調,經銷商進貨時有義務核對商品真實信息,銷售不合格車輛已涉嫌違法,最終經銷商被罰 11 萬餘元。記者了解到,去年至今,儀征市場監管部門共查封、扣押不合格電三輪 117 輛,立案 8 起,大部分已辦結。目前,揚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向涉案廠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發布協查通告,力求掐斷不合格電動三輪車的源頭。(通訊員供圖)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