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私募華軟新動力基金被騙錢事件,震驚了 2023 年末的市場,目前仍持續發酵。
近日,廣東私募收到監管發出的《關于涉及未托管産品及 FOF 産品的私募機構自查通知》。文件中,監管層最爲關注的是 FOF 的嵌套和産品未托管兩大問題。這也表明,監管層對私募 FOF 的監管一以貫之。
私募基金被要求自查
上述通知稱,要求機構類型爲 FOF 基金或産品中存在未辦理托管情況的,1 月 15 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關自查工作并将對應表格填寫并上傳,後續按月度報送。未辦理托管的證券基金産品應盡快辦理補托管。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和通知一起下發的還有兩張表格,分别是 FOF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自查表和未托管私募有投資基金自查表。
從 FOF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自查表上看,除 FOF 産品本身的基本信息外,還要求對下投的第一層、第二層産品甚至更多的名稱、持有份額和淨值進行填寫報送。
産品的底層标的信息則更爲詳細,分爲兩大類股票和其他資産。其中,私募 FOF 機構需要填寫股票名稱、持有數量和市值三大項,其他資産又包括了銀行存款、衍生品等。
某私募人士認爲,因爲要穿透到最底層資産,特别是那種多層嵌套的,完成自查表的工作非常繁瑣,申報工作将會耗時且較爲繁瑣。
一看到上述通知和表格,某券商托管人士就向記者表示:" 這個就是針對華軟新動力事件的後續監管動作,非常明顯。就是要求公司把 FOF 逐層嵌套資金信息上報,另外,就是因爲華軟事件到下層就是未托管産品,錢很輕松地被卷走了嘛。總而言之,華軟事件本身暴露出來兩大問題就是 FOF 存在的嵌套和底層産品無未托管。"
此外,這份自查通知還提到,未辦理托管的證券基金産品應盡快辦理補托管。此前不久的 2023 年 12 月 8 日,證監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 征求意見稿 )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該征求意見稿提到,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财産應當由私募基金托管人托管。針對此前多層嵌套的私募基金該如何整改,該征求意見稿提到,對存量機構和産品設置了過渡期,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除名稱、經營範圍、實繳資本和高管持股比例外,應當在一年内完成整改;私募基金嵌套層級應當在兩年内完成整改,對存量私募基金不符合其他規定的,完成整改前不允許新增募集規模或新增投資者、不得展期,到期予以清算。
私募 FOF 鏈條機構也已自查
事實上,華軟新動力事件爆發後,私募 FOF 業務上涉及的信托、券商代銷、托管等業務部門也都進入了緊急自查的行動中。
據多家券商托管人士透露,當時華軟新動力事件曝出後,券商内部在完成對 " 是否代銷和托管相應華軟新動力旗下 FOF 産品 " 的自查後,重點就放在了 FOF 産品的嵌套和估值上。
某券商托管人士告訴記者:" 當時自查其實是有針對性的,比如說那個特别是說嵌套的産品,因爲 FOF 一定是有嵌套的,包括可能是有一層的,甚至多層的。針對這一類隻要有嵌套、不是直接投資的,我們(會)先把産品找到、梳理清楚,然後再逐個排查有沒有出現類似情況。比如說底層資産,如果底層資産都在我這兒,那當然比較好;如果底層在外的,産品淨值的接收渠道需要考慮是否靠譜,比如直接由對方托管行發過來就比較靠譜。另外,還要看淨值報告本身有沒有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