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衛生部長阮青龍被判 18 年,因在越亞試劑腐敗案中收受賄賂 510 億越南盾(200 多萬美元)。近日,該案的 12 名被告不服判決上訴,尋求減刑,而阮青龍是上訴被告人之一。
在初審一個多月後,河内人民法院宣布已收到 12 名被告和 4 名具有相關權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的上訴。
其中,前衛生部長阮青龍和越亞公司總經理兼董事長潘國越申請減輕處罰。後者此前被一審法院判處 29 年徒刑。
其他 5 名申請減刑的人包括:海陽省前疾控中心主任範唯線(13 年);前越南科技部副司長鄭青雄(14 年);前衛生部司長阮南連(7 年);越南 VNDAT 公司兩名前任經理阮長江(30 個月)和阮氏翠(26 個月)。
上訴,申請緩刑的三名被告人是北江疾控中心财務會計部前副主任魏氏厚,越亞公司工作人員陳氏紅,被一審法院判處 30 個月徒刑;平陽省前疾控中心工作人員黎紅川被判處 24 個月徒刑。
越亞公司副總裁武廷協被判 15 年徒刑,申請重新評估罪名指控。平陽省疾控中心财務和會計部前副主任陳青峰被判 24 個月緩刑,申請減輕刑罰。
需要注意的是,在 12 名上訴人中,沒有一人表示自己被冤枉,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隻是認爲刑罰太重。
首犯潘國越的母親和妻子共同申請取消凍結 54 本存折的提議,這些存折以他們的名義在銀行存款,共計 4320 億越南盾,這些存折被一審法院評估爲 " 出售越亞檢測試劑的非法所得 "。
此前一審法院表示,已考慮了減輕情節,對 " 在參與抗擊疫情時犯罪但未獲益或受益不大 " 的被告人有特别的寬大處理政策。
這次,12 名上訴人申請上訴,大概率不會得到批準,預計還會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