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晉毓 黃馨葉 記者 曹德偉)清晨,鬧市街區一家面店着火,不想卻點燃了隔壁存放了幾百箱煙花爆竹的倉庫,老闆瞬間吓壞了,周圍人連忙報警。所幸,消防及時趕到,将火撲滅才沒釀出重大安全事故。近日,鎮江揚中市檢察院以危險作業罪對爆竹店老闆李某提起公訴。
2022 年 9 月 28 日清晨,110、119 指揮中心分别接到群衆求助電話,報警人稱位于揚中市某鎮一家臨街面館發生火災。
民警和消防員到達後發現,着火的是一家面館的後廚。面館廚房由泡沫夾芯闆彩鋼瓦搭建而成,由于彩鋼瓦上挂滿了陳年油漬火勢迅速蔓延。更危急的是,緊鄰面館西側的是堆放煙花爆竹的某煙花爆竹專賣店,有兩間倉庫。随着火勢的蔓延,其中一間倉庫内的爆竹被點燃,現場噼啪聲不斷。
" 聽到倉庫爆竹炸響後我怕得不得了,要是其他炮仗一同點燃估計得把周圍的房子都炸了。" 家住附近的報警人黃阿姨後怕地說。
現場,消防人員趕到後,用兩支水槍一邊滅火,一邊給煙花爆竹倉庫降溫以免發生二次爆炸事故。火被撲滅後,消防人員又對另一間倉庫内儲存的 230 箱煙花爆竹進行了降溫處理。
" 我們後廚與爆竹店僅一牆之隔,火勢撲滅後執法人員從房子裡搬出來一兩百箱煙花爆竹,全部碼在我們旁邊的巷子裡。看到這麼多煙花爆竹,我心裡别提有多後怕,如果撲滅不及時,估計附近房子都得震塌了。" 餐館老闆老吳至今心有餘悸。
經現場勘驗,煙花爆竹專賣店位于鄉鎮繁華街區居民樓一樓的門市房内,與之緊鄰的是三家明火作業的餐館。爆竹店主李某未經國家有關部門許可将至少 230 箱爆竹儲存在其租用的倉庫内,且爆竹倉庫外部安全距離不足,缺少防靜電、防火、防雷設備。
揚中市檢察院認為,李某儲存的煙花爆竹倉庫為非法儲存倉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對周邊的人員和财産具有現實危險性,其行為已經構成危險作業罪。
當日,揚中市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查封扣押的 230 多箱受潮損毀煙花爆竹進行清點并集中銷毀。
2023 年 1 月,揚中市檢察院依法李某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李某犯危險作業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通訊員供圖 編輯 陳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