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嶽品瑜 董晗萱)3 月 3 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據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近日更新的行政處罰信息,廣州市彙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被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違法所得 1809421.15 元,并處罰款 8808366.15 元,合計罰沒金額達到 1061.7 萬元。其違法行爲包括,違反特約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支付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清算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支付機構管理規定。
時任廣州市彙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某國,因違反支付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有關清算管理規定,被警告,并處罰款 57 萬元;時任廣州市彙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峰,因違反有關支付機構管理規定,被警告、通報批評并處罰款 5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