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四川成都,曾女士發帖稱,看到一家公司招聘信息寫的待遇是每月 4000 元到 5000 元,想着大公司福利好且有餐補,覺得挺合适就去面試了。結果,兩個多小時面試三輪,一問每月工資才 1900 元,自己被氣笑了。
看了該女子的面試經曆,感覺該公司在浪費他人時間。她第一輪面試時就問薪資,面試官讓她問第二輪面試官。後來,第二輪面試官又推到第三輪面試官,她這才得到每月 " 底薪 3000 元到 4000 元,實習期 2400 元,入職購買社保扣除後,算下來工資 1900 元 " 的結果。
如果第一輪面試官或 HR 直接告訴這個結果,後面根本就不必浪費大家時間了。更說不通的是,該公司在招聘信息上寫的薪資待遇是每月 4000 元到 5000 元,這無疑與面試後給的答案并不相符。另外,用人單位給出的這個工資有違規之嫌。查詢相關資料得知,成都市市區當前最低工資标準爲每月 2100 元。根據國家規定,社保、公積金等不作爲最低工資标準的組成部分,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标準。
誠然,薪酬的計算體系可能比較複雜,有稅前稅後之分,還有的公司實施的是底薪加提成模式,但是招聘信息中完全可以把這些都說清楚,以便求職者了解選擇。
看到這則新聞,不少網友就吐槽遇到過類似情形:招聘信息上寫的是一回事,實際給的薪酬是另一回事。一位網友舉例,自己應聘一家單位時,招聘信息寫的是每月 8000 元到 10000 元,結果幾輪面試下來,才知道隻有 4000 元。網友讨論這麽熱烈,原因就在感覺不被尊重,被用人單位戲弄。現在,用人單位美化招聘信息的現象十分普遍,以至于不少求職者找工作時,自覺會把用人單位開出的薪酬在心中打個折,降低期望值。
爲什麽用人單位敢明目張膽地美化招聘信息呢?一方面,當然是爲了制造自己公司實力強大的假象,吸引更多求職者應聘,另一方面他們也在打擦邊球。有律師表示,招聘廣告本身不能直接作爲認定勞動合同主體、勞動者工資标準等事項的依據,最終還是要以勞動合同爲準。因此,網上就有不少勞動者依據招聘廣告維權失敗的案例。
但不得不強調,用人單位發布含有虛假招聘信息内容的行爲是違規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明确,用人單位有發布虛假招聘信息和廣告的行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求職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據此,曾女士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該公司。
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一些公司的招聘工作人員,爲了制造忙碌招人的假象,通過一輪一輪面試,浪費求職者的時間來完成自己的 KPI 考核,最後給一個低得可憐的工資趕人。可以說,浪費他人時間,是一種可恥的行爲。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簡單、高效的交流方式,才能建立互相信任的關系。就業本來就是雙向奔赴,用人單位不妨真誠一點,不要違法違規,少玩文字遊戲,對勞動者多一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