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 AI 快訊,杭州新東方遭某網紅舉報違規補課一事,官方處罰結果日前已公布:杭州拱墅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新東方相關公司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罰款 15 萬餘元。
浙江省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網站顯示,被處罰主體爲杭州學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關路第五分公司。處罰結果顯示,杭州學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大關路第五分公司在拱墅區綠地運河商務中心實施了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 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處違法所得一倍罰款,即罰款人民币 153787.50 元。
據企查查信息顯示,杭州學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爲杭州新東方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由浙江新東方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1000% 持股。(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