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 為獲取經濟利益,明知以偷渡方式出境務工犯法,卻在境外人員的指揮安排下,以高薪為由拉攏、引誘自己兒子及同村 6 人偷渡至緬甸務工。2 月 1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經江蘇省啟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黃某因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
年逾 50 歲的黃某是啟東當地小有名氣的水電工匠,2020 年初,剛過完春節的黃某因疫情原因苦于沒有工作機會正愁生計,四處求職無果之下偶然從原先一工友處得知緬甸有水電裝修工作能夠掙錢。黃某立即經人介紹輾轉聯系到海外人員龔某(另案處理)的聯系方式。一番熱切交談過後,龔某向其介紹了緬甸的工作情況及工資待遇,黃某大為心動,并按照龔某的要求在啟東當地招攬水電工一起偷渡至緬甸務工。
經過黃某的高薪引誘,很快同村中同樣賦閑在家的朱某、倪某等人紛紛響應,2020 年 3 月,黃某收集好上述人員的身份證号碼提供給龔某,由龔某出資預定上海虹橋機場出發至雲南省瀾滄景邁機場的機票、安排行程路線。
因機票預訂時間差,上述人員分 2 批出發。2020 年 3 月 24 日,黃某首先帶着朱某等 3 人乘車至上海虹橋機場,4 人取票登機飛往瀾滄景邁機場。當日傍晚,由龔某安排的司機與黃某聯系将 4 人從瀾滄景邁機場送至雲南省孟連縣,由黃某墊付同行人員吃飯、住宿等費用。次日,黃某等 4 人在龔某安排的 " 蛇頭 " 帶領下,以乘坐汽車、爬山等方式于 3 月 26 日淩晨偷渡至緬甸。随後幾日,其餘 4 人包括黃某兒子以同樣方式偷渡至緬甸。龔某先後兩次通過微信轉賬給黃某人民币共計 20000 元,用于支付上述人員途中費用。
随着緬甸的疫情越來越嚴峻,黃某帶去的人紛紛在龔某安排下偷渡回國,并被公安機關查獲處罰。黃某父子仍在國外非法務工的線索也被公安人員掌握,公安機關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對黃某等人立案偵查。經電話勸解等工作 , 黃某父子自願回國,并在隔離期滿後 ,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向公安機關投案。
通訊員 陳豔 秦曉微 現代快報 + 記者 嚴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