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終于判了!
12 月 3 日,一審依 " 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 " 判處其有期徒刑 8 個月并處罰金 10 萬元新台币,罰金部分可易服勞務,可上訴。
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從他的硬盤中發現,他在網絡偷拍論壇購買大量視頻,其中有 7 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
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台北地方法院查出黃子佼持有少年兒童性影像數量達 2259 個,受害少年兒童人數共 35 人。
法院認爲,黃子佼因一己私欲,加入論壇成爲會員,并在該論壇購買兒童及少年的性影像,數量并非微小,增加了兒童及少年成爲性剝削對象危險性。
這簡直就是," 台版 N 号房 "!
可是,在如此嚴重的事件背後,黃子佼僅被處其有期徒刑 8 個月并處罰金 10 萬元新台币。
這樣的處罰,就算了?
1
黃子佼,這點處罰就算了?
" 我是個濫人,但我沒犯罪。"
這是黃子佼出事之後的态度。
去年,黃子佼被媒體爆出性騷擾過 17 歲未成年少女并拍下裸照,讓他深陷輿論的漩渦之中。
但這場危機,等來的不是他的認錯和道歉。
而是将其他藝人拖下水,其中包括自己的前女友小 S ,還有号稱自己好友的 S 姐妹團,還有吳宗憲等。
他以 " 自殺式 " 爆料方式狂爆一衆同行的黑料和自己的隐私,完成了真正意義上的一哭二鬧三上吊。
其目的是試圖将輿論轉向其他藝人,以爲這件事就能 " 蒙混 " 過關,掩蓋他的問題。
但法律永遠是公正的,在他出院後,接受了台北地檢署複訊。
他承認和對方發生了關系,但堅決否認性侵指控,說自己是經過了女方同意的。
令人發指的是,他對待這件事的态度:
我是個濫人,但我沒犯罪。"
當這場輿論過去後,他恢複到了之前的正常生活。
可他忘記了,每個人的頭頂上永遠有一把劍,叫達摩克利斯之劍——法律之劍。
在台北警方偵辦黃子佼涉嫌性侵的案件時,發現了更加令人恐懼的事情。
在他的硬盤中的百部色情片,有 7 部是未成年人的性影像,而且還是該論壇的會員。
最令人氣憤的是,在他 " 自殺式 " 鬧劇後的 19 天,他還繼續在網上購買色情影片,在陰溝裏視覺猥亵未成年少女。
可就算是這樣,他才僅被處其有期徒刑 8 個月。
這樣的量刑,就連國民黨民代王鴻薇都看不下去了,她表示:
" 隻是讓黃子佼付出社死的代價并不夠,應該加重刑罰。"
" 像他這樣販賣及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至少應該判 10 年以上,否則很多人會以爲隻要有錢就可以買到,會助長未成年者繼續遭到非法性拍攝,來滿足這些變态者。"
而民進黨民代王世堅說的更直接,他用 8 個字來形容黃子佼的行爲:
" 十惡不赦、人神共憤!"
2
隐忍的賢妻,真的是好劇本?
現在,黃子佼被判了,他的嬌妻又該何去何從呢?
作爲一直力挺黃子佼的孟耿如,這次又站了出來。
發長文替老公黃子佼道歉,大意爲:
" 犯法不對,尊重判罰,但是我相信我老公是真誠悔過。婚是我要結的,還有孩子,我會付出所有,堅持到底。"
總之就是,無論如何,都不會離開黃子佼。
孟耿如,比黃子佼小 19 歲,當年被選中出演林俊傑《愛笑的眼睛》的 MV 女主,自此入圈。
演過《我可能不會愛你》、《惡作劇之吻 2》等多部電視劇。
雖然都不是女一号,但自身的資質條件,未來在娛樂圈也可算是前途無量。
但認識黃子佼之後,爲了愛情事業、前途皆可抛。
在黃子佼自殘如願後,她一個人在醫院門口哽咽地抛出 " 我們是一家人,會一起面對 " 這種賢妻金句。
不得不說,真是一個好劇本!
如今,在黃子佼種種惡劣罪行之下,她依然堅定地選擇在一起,共同面對。
兩人之間因爲有了孩子,不想離婚,這個可以理解。
但面對黃子佼這樣的人,是否真的能用 " 寬容 " 去對待的?
愛可以盲目,但一定要看見自己的荒唐!
人人皆持達摩克利斯之劍,又皆爲劍下之人。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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