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20 日電 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近日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涉及章奕穎限制期轉讓違法、持股變動信披違法。
持股變動未通知上市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1986 年出生的章奕穎,實際控制使用 " 章奕穎 "" 趙某峰 " 等 7 人名下 12 個證券賬戶 ( 以下簡稱賬戶組 ) 交易貴繩股份。
2017 年 5 月 8 日,賬戶組持有貴繩股份股票首次超過 5%,章奕穎未按規定将賬戶控制關系及合計持股情況告知貴繩股份,未及時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且未停止交易,賬戶組 2019 年 5 月 17 日持股比例突破 10%,2020 年 3 月 13 日持股最高達到 10.46%,2021 年 11 月 30 日持股比例降到 5% 以下。
2017 年 5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間,賬戶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減少 5%,章奕穎均未通知貴繩股份并予以公告,且未停止買賣該股票;期間交易每增加或減少 1%,章奕穎均未通知貴繩股份并予以公告。
2017 年 5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間,賬戶組共買入股票 23747479 股、金額 217988440.14 元,賣出股票 23909927 股,金額 203001388.63 元,交易金額合計 420989828.77 元。賬戶組在限制期内轉讓貴繩股份虧損。
證監會湖南監管局認爲,章奕穎的上述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爲。
中新經緯注意到,Wind 顯示,2016 年 -2018 年,章奕穎爲貴繩股份第三大股東;2019 年 -2021 年,章奕穎爲貴繩股份第二大股東。
欲減少罰金辯稱 " 經濟困難 "
爲申請減少處罰金額,章奕穎申辯,交易貴繩股份是爲了投資企業,買賣過程沒有操縱證券市場。章奕穎認爲交易造成巨額虧損,章奕穎統計名下中信證券和中信證券融資融券賬戶,虧損超過 7000 萬元,預估整個賬戶組虧損超過 3 億元,虧損金額遠超事先告知書中載明的買賣金額之差。章奕穎還稱目前經濟困難。
經複核,證監會湖南監管局認爲,第一,章奕穎控制多個證券賬戶長期交易貴繩股份,未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違反法律要求進行交易,其提出的交易未操縱證券市場的申辯意見,與事先告知書中确認的違法事實無關,不構成減輕其信息披露違法和限制期轉讓違法行爲責任的理由。
第二,章奕穎實際控制 12 個證券賬戶交易貴繩股份,其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處罰金額已是法定最低幅度;限制期轉讓違法行爲的處罰金額與交易金額相關,與虧損金額無關,事先告知書中賬戶組的交易金額由交易所測算,數據準确完整。此外,章奕穎對事先告知書中所述 " 虧損 " 的計算理解有誤,虧損的金額并非等于買賣金額之差;其稱名下賬戶組虧損嚴重,但未提供材料予以證明。
第三,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在量罰上已充分考量當事人違法行爲的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經濟困難并非減輕處罰的法定理由,且當事人并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綜上,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對章奕穎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根據章奕穎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結合當事人對調查工作的配合情況,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對章奕穎限制期轉讓貴繩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300 萬元罰款;對章奕穎持股變動信息披露違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50 萬元罰款。 ( 中新經緯 APP )
( 文中觀點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
作者:張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