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6 日,東方電纜(SH603606,股價 46.82 元,市值 322 億元)公告稱,其近日收到甯波證監局 " 關于對東方電纜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
近期,甯波證監局對東方電纜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東方電纜存在董事會運作不規範、公司獨立性存在不足的相關問題。
東方電纜董事會在審議部分議案時,曾出現關聯董事未回避表決的情況。甯波證監局認爲該事項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相關規定。
同時,東方電纜控股股東甯波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緻行動人甯波華夏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的部分員工在東方電纜 OA 系統中開有賬号,并存在個别人員參與創建、審批東方電纜彙款、員工福利發放相關審批流程的情況。
東方電纜 2020 至 2022 年度 OIMS 創新基金獎勵發放對象包括了控股股東甯波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緻行動人甯波華夏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的部分員工,其中 2020 年度 OIMS 創新基金獎勵分配表中控股股東及其一緻行動人所屬員工獲得獎金合計 31.9 萬元;2021 年度 OIMS 創新基金獎勵分配表中控股股東及其一緻行動人所屬員工獲得獎金合計 13 萬元;2022 年度 OIMS 創新基金獎勵分配表中控股股東及其一緻行動人所屬員工獲得獎金合計 47.5 萬元。
東方電纜在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報告中的 " 公司治理 " 部分披露:" 公司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産、财務、機構和業務方面嚴格做到了‘五分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甯波證監局認爲,東方電纜未如實披露存在的獨立性不足問題,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确。
甯波證監局決定對東方電纜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東方電纜稱:" 公司将嚴格按照監管要求進行整改,吸取教訓,認真總結,加強相關人員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同時進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規範運作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健康、穩健、持續地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