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發布《金融機構國有資産評估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總則、評估事項、資産評估機構選聘和委托、評估公示、核準和備案、監督檢查、罰則、附則等方面進行了規範。中央财經大學财政稅務學院教授、國有資産運營研究中心主任肖鵬表示,相較于此前的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确了适用範圍、強化了管理職責、細化了評估情形、規範了評估程序,體現出新形勢下我國進一步加強規範金融資産管理,提升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以維護國有金融資本的安全和完整。(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