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30 日,據聊城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聊城市委批準,聊城市紀委監委對聊城第一中學原黨委書記、校長李榮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榮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隐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縱容子女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标準薪酬;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子女入學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李榮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聊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聊城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榮軍開除黨籍處分;由聊城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來源: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