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日,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4 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主要包含适用範圍、房源籌集方式、項目認定等 6 個方面内容。《實施方案》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在運營期限方面,根據房源籌集方式,分類确定運營期限,存量住房改造項目運營期限不低于 5 年;存量土地建設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項目不低于 10 年;租賃住房納管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不低于 5 年或 10 年。(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