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有效促進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參與産業投資,推進我縣經濟結構調整和重點産業升級,充分發揮财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效應,根據三政辦規〔2023〕8 号《三門縣政府産業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三門縣二期政府産業基金子基金管理人進行公開遴選,歡迎符合要求的機構參加。
子基金基本信息及相關遴選流程
1- 子基金投向範圍
1. 數字經濟、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等新興行業。
2. 支持當地傳統産業轉型升級。
2- 單個子基金規模
原則上不少于 1 億元人民币。
3- 子基金注冊地
台州市三門縣。
4- 遴選機構數量
不超過 5 家。
5- 子基金出資比例
縣政府産業基金出資比例不超過子基金總規模的 30%,且不做第一大股東和最大出資人,子基金管理人出資或者募集不低于子基金規模 20%,子基金剩餘額度由縣屬國企作爲有限合夥人出資。
6- 管理費
投資期内子基金管理機構按基金實繳出資總額最高不超過 2% 的比例收取;退出期内按子基金未退出項目投資本金不超過 1% 的比例收取,延長期及清算期内無管理費。
7- 返投标準
不低于縣産業基金及縣屬國企總出資額,認定标準參照《三門縣政府産業基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8- 子基金存續期
子基金存續期限包括投資期、退出期等,原則上不超過 8 年(含),其中投資期不超過 3-5 年,經基金管委會批準後延長期不超過 2 年(含)。
9- 子基金托管人
原則上優先考慮有托管資質的本地銀行。
10- 子基金管理人基本要求
子基金管理機構應爲從事創業投資管理或股權投資管理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等,應滿足的具體條件如下: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依法設立,且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三年以上,實繳資本不低于 1000 萬元,最近 3 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
2、有固定營業場所及與其業務相适應的軟硬件設施,應向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具備良好的資金募集能力 ;
3、基金管理人及主要人員(總監及以上)擁有良好的合規記錄,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健全的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範的項目遴選機制,不存在受到監管機構通報批評或處罰等問題;能夠爲被投資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
4、至少有 3 名具備 3 年(含)以上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且有 3 個(含)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含通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股權并購或者股權轉讓等方式成功退出);
5、擁有豐富、優質的新能源、新材料或數字經濟産業或高端裝備制造産業的項目儲備資源,能夠引進或落地三門縣的優質企業資源的基金管理人優先;
6、以上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優先考慮選取清科或投 中排名前 100 位的管理機構,或已與一個以上地方政府合作且已有招商項目落地的管理機構。
11- 盡調工作
初審入圍通過後,由三門縣國有資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相關基金管理人開展财務盡調及法律盡調。
12- 評審及公示
盡調結束後,由三門縣國有資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聘請市、縣兩級及盡調機構評審專家對申報方案提出獨立的專家評審意見,并打分,評審專家由政府有關部門、資深專業人士以及社會專家組成,人數不少于 5 人。評審結束後,由三門縣國有資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統一對外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限不少于 7 個工作日。
13- 協議簽訂
公示結束後,入圍的子基金管理人應在 30 日内與三門國有資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簽訂《三門縣政府産業基金子基金合作協議》。逾期未簽訂的,視同放棄合作,三門縣國有資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有權按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
響應文件組成
意向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響應文件:
1、子基金設立方案,方案需包含基金規模、出資比例、基金期限、注冊地、基金管理人、門檻收益、管理費、投資方向、返投比例、收益分配方式、退出機制等信息;
2、有效期内的《營業執照副本》 ( 或《事業單位法人證》)複印件 ;
3、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文件 ;
4、最近 3 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聲明書 ;
5、實繳注冊資本相關證明材料;
6、至少有 3 名具備 3 年(含)以上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且有 3 個(含)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的相關證明材料;
7、至少需提供 3 個符合三門縣招引及産業定位需求的項目源資料。
響應文件投遞
意向基金管理人需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前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郵箱 [email protected]。
其他信息
本項目公告期限爲 10 個工作日,具體信息詳見 " 三門國投 " 微信公衆号推文,聯系人:
章女士,13968505569;陳女士,15257660103。
附件:基金管理人無違法違規行爲聲明書 .docx
來源:三門國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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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投資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11/543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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