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羊城派,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聯合發布新修訂的《粵港澳大灣區 " 跨境理财通 " 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據悉,此次 " 跨境理财通 "2.0 版本迎來四大優化升級:一是優化投資者準入條件。調整 " 南向通 " 業務的内地投資者參與條件,新增内地投資者 " 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萬元 " 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二是适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将個人投資者額度從 100 萬元提高到 300 萬元。三是拓寬業務試點範圍。四是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