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14 日電 據 " 廣州市場監管 " 公衆号消息,近日,針對連花清瘟、抗原檢測試劑等部分涉疫物資價格波動情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及時開展藥品和防疫用品價格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哄擡藥品及防疫用品價格、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
14 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 4 起典型案例,提醒各生産、流通領域相關經營者引以為戒,立即對自身價格行為進行自查整改,誠信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全市良好、穩定的價格秩序。
典型案例一
12 月 8 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廣東帝 * 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現場抽查,該公司作為藥品批發供應商,在進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提高藥品 " 連花清瘟顆粒 ( 6g*10 袋 / 盒 ) "、" 連花清瘟膠囊 ( 0.35g*48 粒 / 盒 ) " 的批發供應價格,進銷差價率最高漲至原來的 6.5 倍。
該公司作為藥品批發供應商,在藥品進貨價格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藥品批發供應價格,将進一步引發藥品銷售終端價格過高、過快上漲。目前,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将該案交由黃埔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
典型案例二
12 月 10 日,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群衆舉報,發現增城區天 * 藥店在疫情期間大幅度提高藥品 " 連花清瘟顆粒 ( 6g*10 袋 / 盒 ) "" 連花清瘟膠囊 ( 48 粒 / 盒 ) " 的銷售價格。經查,該藥店同廠家同規格的藥品 " 連花清瘟顆粒 " 之前銷售價為 40 元 / 盒,從 12 月 5 日起,該藥店将 " 連花清瘟顆粒 " 銷售價格大幅度上漲為 58 元 / 盒,進銷差價率提高了 62%;
該藥店同廠家同規格的藥品 " 連花清瘟膠囊 " 之前銷售價為 48 元 / 盒,12 月 1 日起,該藥店将 " 連花清瘟膠囊 " 銷售價格上漲為 58 元 / 盒,後續又上漲為 80 元 / 盒,進銷差價率提高了 119%。
該藥店在進價未發生任何變化的情況下,為謀取更大經濟利益,在 12 月 1 日過快過高上漲防疫藥品價格,涉嫌構成哄擡物價的價格違法行為。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将從嚴從快對該藥店進行處罰。
典型案例三
廣州某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貨的一批次 " 連花清瘟顆粒 " ( 6g*10 袋 / 盒,進貨價 32.8 元 ) ,以 43 元 / 盒對外銷售,于 12 月 1 日将銷售價格提高至 55 元 / 盒,于 12 月 6 日再次将銷售價格提高至 68 元 / 盒。
該公司在成本沒有發生變動或變動不大的情況下,大幅提高連花清瘟膠囊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12 月 12 日,該公司被荔灣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典型案例四
廣州某大藥房有限公司,于 11 月至 12 月期間,多次購進某品牌新型冠狀病毒 ( 2019-nCoV ) 抗原檢測試劑盒 ( 卡型 1 人份 ) ,進貨價 3 元 / 份,以 9.9 元至 16 元不等價格對外銷售,進銷差價率超過 230%。該店同類産品在 2022 年 3 月的進銷差價率僅為 65%,售價也大幅超過廣州市同類産品銷售均價。
該店借疫情措施調整優化之際大幅提高抗原檢測試劑進銷差價率,推動市場價格上漲,涉嫌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12 月 14 日,該店被越秀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陳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