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 22 日舉行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豔芳介紹,入職查詢制度實施以來,全國各地檢察機關已推動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開展入職查詢 2000 餘萬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員 6800 餘人。這個數字足以讓關心下一代的有識之士感到欣慰。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混入有前科劣迹人員,這是一個令人憂心忡忡的現象。
當此類人員在相關領域取得上崗資格後,形如埋下了随時可能被引爆的 " 地雷 ",危害性和隐患顯而易見。2019 年 7 月,貴陽中加新世界國際學校發生教師劉某林猥亵女童事件。2006 年,時任貴州餘慶縣勤勇小學校長的劉某林因強奸罪被判刑七年,出獄後,劉到貴陽中加新世界國際學校應聘。由于把關不嚴,劉某林再次混入教師隊伍作惡。
對未成年人來說,自我防護能力實弱,若是遭遇 " 披着羊皮的狼 ",就可能遭遇難以磨滅的傷痛,留下一輩子陰影。這類事件頻頻發生,充分說明将有前科劣迹人員 " 擋 " 在學校等單位外面的必要性、急迫性。
在我國,不讓有前科劣迹人員進入特定行業,是明文規定,也是不容挑戰的底線。
2020 年 9 月 18 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發布《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對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不予認定教師資格。有前科劣迹人員 " 禁入 " 制度,也早在教師法中得以明确。依法依規,把籬笆築牢,把關口守好,将問題人員清理出去,這是題中應有之義。但不可否認的是,現實中,依然有大量此類人員 " 闖關 " 成功。這些人各顯神通将自己 " 洗白 " 後,搖身一變成爲響當當的 " 名師 " 類人物,這是他們的 " 勝利 ",也是我們的恥辱。
吸取教訓,嚴格把關,必須不折不扣地創新、落實規章制度。" 入職查詢 " 便是一個效果彰顯的新舉措、新機制。将如此多的有前科劣迹人員予以解聘,說明了這一關口前移式制度的作用和價值。推廣落實好這一制度,将所有的相關人員 " 篩查 " 出來,才能讓人安心。
這一數據也說明,繼續查漏補缺、" 排雷 " 的任務依然很重。最高檢指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犯罪持續上升。這意味着,在相關崗位上,依然可能有 " 喬裝打扮 "、隐匿至深的 " 危險分子 " 在觊觎着未成年人。我們絕不能給他們留下可以 " 出入自由 " 的空間。
在全方位、全程序建好 " 防護牆 " 的語境中,監管制度、問責制度的落實不可忽視。當年,貴陽中加新世界國際學校校長、參與劉某林入職審查的管理人員受到了撤職處理,這種事後懲處的做法,具有震懾性,是未成年人保護體系中的重要一環。
現代快報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