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2 日,思創醫惠(SZ300078,股價 3.50 元,市值 30.54 億元)公告稱,收到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對思創醫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以下簡稱《紀律處分決定》)。
其中,深交所對思創醫惠給予五年不接受其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處分;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給予公開認定十年内不适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此外,深交所還對思創醫惠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時任财務總監王凜,時任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孫新軍,時任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汪駿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上市公司被罰 8570 萬元
據《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經浙江證監局查明,思創醫惠 2019 年、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9 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 3492.94 萬元,虛增利潤 3302.17 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 20.03%;2020 年,思創醫惠累計虛增營業收入 9646.88 萬元,虛增利潤 8394.14 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 67%。
此外,2021 年 1 月 22 日,思創醫惠公開披露《創業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其中包含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的财務數據。因此,浙江證監局認定,思創醫惠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内容。
浙江證監局認爲,思創醫惠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内容的行爲及 2019 年年度報告、2020 年年度報告未能如實披露,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而上市公司時任董事長章笠中在思創醫惠相關公開發行文件和相應定期報告上簽字确認,未能保證相關發行文件真實、準确、完整,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
因此,監管部門對思創醫惠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 8570 萬元罰款;對章笠中給予警告,并處以 750 萬元罰款。此外,對章笠中采取 10 年市場禁入措施。
5 年内不被接受發行上市申請
針對思創醫惠及相關責任人的監管處罰不止于此。
據 1 月 22 日公告,深交所認爲,章笠中、王凜、孫新軍、汪駿在思創醫惠相應定期報告上簽字确認,未能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真實、準确、完整,違反《證券法》和《上市規則》相關規定。
其中,思創醫惠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未能有效管控醫惠科技,知曉并授意相關員工實施前述虛增營業收入、成本、利潤等行爲,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财務總監王凜全面負責思創醫惠财務管理工作,未能對案涉事項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董秘孫新軍協助董事長工作并全面負責思創醫惠信息披露工作,未能對案涉事項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時任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汪駿在章笠中的安排下知曉并參與了虛假業務,參與、實施了思創醫惠 2020 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因此,深交所決定,對思創醫惠給予五年不接受其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處分;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給予公開認定十年内不适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深交所還對思創醫惠及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時任财務總監王凜,時任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孫新軍,時任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汪駿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于思創醫惠、章笠中、王凜、孫新軍、汪駿上述違規行爲及深交所給予的處分,深交所将通報中國證監會,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