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快住房租賃金融市場規範發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起草了《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 ( 征求意見稿 ) 》,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共 17 條,圍繞住房租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向,以商業可持續爲基本前提,重點支持自持物業的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爲租賃住房的投資、開發、運營和管理提供多元化、多層次、全周期的金融産品和金融服務體系。具體來看:
一是加強住房租賃信貸産品和服務模式創新
支持商業銀行向各類主體新建、改建長期租賃住房發放開發建設貸款,期限一般 3 年,最長不超過 5 年。
鼓勵商業銀行向符合條件的主體發放租賃住房團體購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30 年。
支持向自有産權的住房租賃企業發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允許經營性貸款置換開發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20 年。
對向非自有産權的住房租賃企業發放的經營性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5 年。
二是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投融資渠道
支持商業銀行發行用于住房租賃的金融債券,拓寬住房租賃企業債券融資渠道,創新住房租賃擔保債券 ( Cover Bond ) ,穩步發展房地産投資信托基金 ( REITs ) ,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有序投資住房租賃領域。
三是加強和完善住房租賃金融管理
嚴格住房租賃金融業務邊界,嚴禁以支持住房租賃的名義爲非租賃住房融資。
加強信貸資金管理,規範直接融資産品創新,建立住房租賃金融監測評估體系,防範住房租賃金融風險。
" 就房地産發展方向而言,相較其金融屬性、資産屬性,未來相關政策更爲關注、呵護、培育住房的居住屬性、民生屬性。" 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部主管龐溟表示,應大力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快構建高端有市場、低端有保障的住房制度。這既有利于從需求端解決住房難、住房貴的問題,也有利于從供給端有效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支持發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
就支持發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意見》明确,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自有産權長期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20 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 80%,可用于置換物業前期開發建設貸款。住房租賃企業依法合規改造工業廠房、商業辦公用房、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産權租賃住房,經營性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5 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貸款期限内應收租金總額的 70%。
" 這是爲了讓住房租賃市場能夠更好、更平穩的發展,尤其是解決好民生基本的生活住房保障問題。" 川财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加強信貸精準投放,對一些企業的現金流可以起到較大改善作用。此外,租賃改造型投資也将發揮類似作用。
穩步推進房地産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在房地産投資信托基金 ( REITs ) 方面,《意見》提出,穩步推進 REITs 試點工作,在把控風險前提下,募集資金用于住房租賃企業持有并經營長期租賃住房。支持 REITs 份額交易流通,促進長期穩定經營,防範短期炒作。優先支持雄安新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等國家政策重點支持區域以及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開展 REITs 試點,爲利用各類建設用地 ( 含集體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空閑土地等 ) 依法依規建設和持有運營長期租賃住房的企業提供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