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媒 4 月 13 日報道,霍英東家族争産案餘波未平,大房次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在 12 日入禀法院,就去年達成的和解協議,尋求依從協議支付款項。
報道稱,霍震寰及霍震宇以遺産執行人身份入禀,要求大房女兒括霍麗娜、霍麗勵和二房三房成員到法院答辯,連二太、三太(已故)也出現在名單中。
本次入禀的原因,是之前與家族達成和解後,需要從家族财産中拿出一筆錢支付給霍麗勵。
目前有兩種方案,一是根據 2022 年 2 月簽訂的和解協議,按照麥當勞道龍景樓 13 樓一個單位包含停車位的市值計算,拿 5900 萬港元給霍麗勵;二是根據 2012 年 8 月 3 日簽訂的和解協議,給予霍麗勵 3760 萬港元;
法律文件沒有談及長子霍震霆,說明霍震霆一家保持中立,不介入這次風波,盡量爲霍啓剛及郭晶晶減少負面影響。
雖然案件看起來很簡單但内幕錯綜複雜,也直白地公開了家人在霍英東先生病逝之後,發生了 2 場轟動的争産風波。
霍英東先生在 2006 年病逝,留下大約 300 億元的遺産,6 年後爆發争産風波,官司持續了大半年最終達成大和解,大房三個兒子人均 65 億,剩餘的 100 億給予二三房成員。
2022 年 1 月,霍英東家族争産風波再次爆發,霍震宇、霍麗萍、霍麗娜起訴二哥霍震寰,要求霍震寰将價值 76 億的一部分南沙地皮拿出來平分,霍震霆也卷入其中。
雙方當時各執一詞,霍震寰和霍震霆指這份地皮應該按照霍英東的遺願,用于慈善。
霍震宇方認爲,是霍震寰想要私吞這塊地皮,并拉二三房入局。
霍英東最初在 1978 年定下遺囑,三房太太及子女都是受益人,當時指定執行人是妹妹霍慕勤夫婦和霍震寰、霍震宇,後來随着霍慕勤夫婦年邁及老去,實際的執行人隻有大房兩兄弟。
霍英東去世前立下規矩,20 年内不得分産,将所有财産放入基金會,子孫從中獲取生活費。
但是他并沒有對家人公開遺産細節,隻有兩個執行人知道其中細節,也就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最後發展成兩兄弟内讧,蔓延到整個家族。
二房三房被要求不得從商從政,一直都沒有話語權,去年被入禀法院後,終于有機會在公開場合發聲,二房兒子霍文遜在庭上控訴不公,指霍震寰有三四十億,其他兄弟不多,有的隻有幾千萬,希望錢多的人拿出來分給錢少的人。
最終,第二次争産風波以和解方式結束,法官在庭上贊揚 " 有的家族成員願意犧牲個人利益實現霍英東的 " 南沙夢 ",未來受益的人不會忘記他們。"
雖然霍家沒有公開和解細節,但相信南沙的地皮保持了原狀用于公益事業,而從别處拿出财産,分給心懷不滿的成員。
霍震宇日前到法院起訴,屬于去年争産風波的後續,雙方私下再次談不攏,隻能請求司法介入,兩種方案相差 2140 萬港元,對大房子女來說不算很多,但對二三房的成員而言,屬于巨款了,畢竟有的一家老小才分到幾千萬,多給霍麗勵一點,自己就會少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