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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大批 " 藥王 " 即将渡過專利期,全球醫藥産業或将迎來一次集中的 " 專利懸崖 "。延續這一邏輯推理,生物類似藥有望在近幾年成爲風口。
圖:重磅藥物 " 專利懸崖 " 時間,來源:錦緞研究院
不同于創新藥在研發上的比拼,生物類似藥則是在确定的路徑之下,比拼不同的工藝與速度,這也給了一向擅長 "Fast-Follow" 的國内藥企創造了機會。經過多年的沉澱,我國已經湧現出一批具備全球競争力的藥企,相關據統計,中國的生物類似藥研發管線位列全球之最。
不過在一片利好的背後,則是生物類似藥存在全面集采的可能,猶如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事實上,在省級集采中,已有多個省份進行了生物類似藥集采小規模嘗試,如 2022 年廣東省和安徽省的集采中都包含了利妥昔單抗生物類似藥。
鑒于此,生物類似藥距離集采還有多遠?
01
逐漸擁擠的賽道
一直以來,FDA 對于生物類似藥的态度都較爲謹慎,實行 " 可互換資格 " 制度。所謂 " 可互換資格 " 指的是,在任何生物藥處方的變更中,保險公司、PBM 或藥店隻能使用可互換的生物類似藥對原研産品進行替換,而其他生物類似藥的使用則被嚴格限制。
目前在美國地區獲得可互換資格的生物類似藥數量僅有 4 款,而且 2022 年 8 月獲批的雷珠單抗 Cimerli 還是因被豁免可轉換研究才得以快速上市并獲得可互換資格。這些情況表明,FDA 對于可轉換資格的态度早已開始放松,藥企們也難有那麽多的資金與經曆投入到可轉換研究中。
如此背景下,這一謹慎的政策,最終在 FDA 發布的《生物類似藥和可互換生物類似藥标簽指南草案》中被取消,這也間接助推了美國生物類似藥的推廣與應用。參考對轉換研究無要求的歐洲地區的數據,阿達木單抗市場中生物類似藥銷量份額高達 66%,美國市場的生物類似藥市場份額将得到明顯提升。
美國市場對于生物類似藥态度的寬松,使其有望成爲中國生物類似藥重點布局的市場。
以 " 神藥 " 阿達木單抗爲例,其原研藥爲占據全球多年 " 藥王 " 寶座的修美樂,于 2002 年底獲批上市。2011 年 11 月,當時的 " 藥王 " 立普妥專利到期,修美樂趁此契機以 94.8 以美元在 2012 年首次登頂 " 藥王 " 寶座,并在這一位置上一坐就是十一年。
在美國市場中,修美樂的專利要到 2023 年才到期,但在國内市場,修美樂的專利早在 2017 年就已經到期,這也使得國内藥企能夠在第一時間就開始研發阿達木單抗生物類似藥。
此後短短五年間,便先後有海正藥業的安健甯(2019 年 12 月)、信達生物的蘇立信(2020 年 9 月)、複宏漢霖的漢達遠(2020 年 12 月)、正大天晴的泰博維(2022 年 1 月)、君實生物 / 邁威生物的君邁康(2022 年 2 月)、神州細胞的安佳潤(2023 年 6 月)共 7 款阿達木單抗生物類似藥獲批上市。在研産品中,還包括泰康生物、華蘭生物、武漢生物所、丹紅制藥、通化東寶等 20 餘家藥企的阿達木單抗生物類似藥處于不同時期的研發階段。
除了阿達木單抗以外,目前已獲批的國産貝伐珠單抗共有 10 款、國産曲妥珠單抗 4 款、英夫利昔單抗 4 款、利妥昔單抗 3 款、地舒單抗 3 款、托住單抗 2 款。
在當初的頂層設計中,或許未曾預料到生物類似藥賽道會在短短的時間内就變得如此擁擠,但擅長工程學的國人還是讓這一賽道開始内卷。雖然第九批國采生物類似藥仍 " 缺席 ",但在 " 萬物可集采 " 的行業政策背景下,生物類似藥納入全國帶量采購隻是時間問題。
02
走向集采的三座橋
對于集采投資者談之色變。一旦生物類似藥開始全面集采,如今的内卷就極有可能掀起一輪價格戰。但從用戶民衆角度而言,用到更便宜的好藥總是醫藥産業的第一性。
因此,毋論怎樣糾結,對于高質量仿制藥、原研藥集群而言,隻有爲最廣泛患者用的起,最終走向集采的産品,才算是具備普遍意義競争力的産品。
之于生物類似藥而言,進入集采時代,可能要走過三橋。
(1)第一座橋:臨床替代
關于生物制品能否在臨床上互相取代的問題,尚未得到充分确認。我國藥品集中采購能夠順利執行的核心在于參與競标的藥品之間具備互換性。化學藥品在通過一緻性評價後,将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劑型和治療效果的藥品歸爲一組進行競标,中标藥品可以取代未中标藥品在臨床治療中使用。
可是,生物藥由于其分子量龐大、結構複雜多變以及生産過程繁瑣,原研藥與各類生物仿制藥在療效、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差異,若輕易替換使用可能會引發風險。
圖:生物類似藥與仿制藥區别,來源:天風證券
(2)第二座橋:适應症拓展
生物藥的适用範圍并不是自動擴展的。相對于化學藥品,隻要證實仿制藥品與原研藥的一緻性,化學仿制藥便可以自動獲得與原研藥相同的适用範圍。
然而,對于生物類似藥并不能自動享有這一權益。根據我國現行的法規,每一種生物類似藥的适應症都必須單獨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據,隻有在獲得批準後,才能擁有相應的适應症。
2021 年 2 月,我國的藥品監管部門發布了《生物仿制藥相似性評估及适應症擴展技術指導原則》,其中明确指出 " 生物類似藥不能自動繼承原研藥的所有适應症 ",并強調 " 适應症的擴展應當根據産品的特性和目标适應症的特點進行個案分析 ",這實際上就是規定了每種适應症都需要單獨申請和提供證據。
在這種背景下,生物藥的集中采購必須重視各種産品在适應症方面的差異,避免中标産品出現适用範圍外的用藥問題。
(3)第三座橋:産能拓展
生物藥的産能往往比較受限,短期内改變供應量的難度較大。爲保證中标藥品的供應穩定性,産能保障一直是藥品帶量集采中最重要的議題之一。通常在每次帶量集采中,管理部門都會要求投标企業提交産能儲備及原料藥采購鏈的介紹,以評估企業中标後能否保障穩定供貨的能力。
基于以往經驗,化學藥帶量集采開标後,企業需要花費數月時間進行準備,而生物藥的生産工藝更爲複雜,對生産線的要求更高,擴産和量産可能需要更長時間。這些因素預示着,掌握更低成本産能,将是生物藥廠商未來構建核心護城河的重心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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