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臨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 月 14 日發布公告,經臨安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臨安區範圍内收購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基本條件如下:①房源以整幢作爲基本收購單位,同時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 70㎡;②、收購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車位,房源待售車位數量滿足配比條件,即 60㎡(含)以下的每套按 0.6 個車位比例配置,60㎡以上的每套按 1.0 個車位比例配置。以不超過周邊房源、車位的評估價作爲本次收購的最高限價,最終按經區政府審議通過的《關于收購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的具體實施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