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9 月 27 日
廣東省廣州市
華南理工大學大一女生小木(化名)
在搭乘同學駕駛的共享電動車
返回宿舍途中
意外摔倒緻頭部重傷昏迷不醒
10 月 30 日,
記者從小木親屬處獲悉,
在昏迷一個月後
其于 10 月 28 日離世,
死亡原因爲硬膜下出血、腦疝。
正值花樣年華,
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痛心。
小木的死亡證明
共享電動自行車
在魔都不常見
但在我國不少地方
已成爲常見的出行方式
雖然方便
但也暗藏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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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是如何發生的?
小木的同學小夢(化名)告訴記者,9 月 27 日下午,她和小木一起騎共享電動車返回宿舍,當時二人都沒戴頭盔。
小木生前照片
意外很快來臨,在行駛到一下坡路段時,爲避讓前方來車,原本就捏着刹車閘下坡的小夢緊急制動,但車并沒立刻停下,搖搖晃晃前進了一段距離,兩人連人帶車摔倒。小木因腦部着地受傷嚴重,後被 120 接走緊急治療。
小夢認爲,車輛刹車性能不是很好,不然也不會摔倒。對此,小木家屬質疑,爲什麽當時捏了刹車時速仍這麽快,符合标準嗎?
記者從廣州交警天河事故處理中隊了解到,目前事故責任認定仍在調查中。
涉事共享電動車性能測試結果顯示:
這輛無号牌兩輪電動車爲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符合有關技術标準,事發時行駛速度爲 35.13km/ 小時— 35.53km/ 小時。
對于這場事故,
小木的家屬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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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頭盔就可以騎行的無牌照共享電動車,是意外發生的客觀原因,校方引入無牌照的電動車的舉措失當,并且運營方和校方對于這些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也不到位。
校内經常有學生
不戴頭盔、載人騎共享電動車
小木的家屬提供的資料顯示,事故發生後的 10 月 2 日下午,家屬在華南理工大學五山校區遇到了很多兩人共騎一輛共享電動車的情況,這些騎行者均未佩戴頭盔。
事發後,學校仍有騎行載人和不戴頭盔現象。
測試涉事品牌電動車
啓動視頻顯示
掃碼開啓過程中
可自由選擇 " 使用頭盔 "
或 " 不使用頭盔 "
而不是強行規定使用頭盔
" 他那個車戴不戴頭盔都可以騎行,校園内兩人甚至三人共乘一輛電動自行車的現象随處可見,如果一直這個樣子,那我女兒的悲劇還可能繼續發生。" 小木的父親表示。
該校一名學生也告訴記者,有的電動車頭盔已經不見了,或者是因爲髒,加之不佩戴頭盔并不影響騎行,所以并沒有多少人佩戴頭盔。
對于載人,該同學說這是因爲人多車少,高峰期根本搶不到車。
事發後,有華南理工大學學生向記者表示,學校在國慶後加強了對共享電動車的管理,明确不能載人和必須戴頭盔。學校學生處官微也在近期兩度發文,強調(駕駛)電動車安全。
誰該爲這場事故負責?
據華南理工大學官網招标中标公告顯示,今年 9 月,某頭部品牌電動車在該校五山校區在投放了 1000 輛共享電動車履約合同金爲 10 萬元,服務商每年須贊助不低于 20 萬元用于校園交通補貼費用。
記者此前曾在福建省龍岩市駕駛過該品牌共享電動車,均爲上牌合法車輛,若未取出頭盔則不供應電力驅動車輛。
也就是說,該品牌在華南理工大學投放的無号牌車輛,與外地市場化運營車輛存在區别。
記者緻電該品牌騎行客服了解到,用戶在使用共享電動車期間,公司對用戶進行了投保。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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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涉事公司提供無牌照共享電動車,未按照國家标準在市場投放,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應承擔一部分侵權責任。
對于學校來說,應盡到一定的監督管理職責,學校應對車輛的完整性、安全性進行必要性檢查,因此學校也應承擔一定的過失責任。
因爲騎行電動車時未佩戴頭盔
而引發的悲劇
小坊也報道過不少
女大學生的離世
讓不少網友再次強調
頭盔的重要性
也有網友道出了
不願戴共享電動車頭盔的原因
——太!髒!
還有網友認爲
造成悲劇的 " 罪魁禍首 " 是
——超載
小坊也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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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頭盔
是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駕乘人員遇到危險後
最後一道防線
切勿因怕麻煩而省去這一步
血的教訓
足以告誡我們佩戴頭盔的重要性
不是爲了怕被罰錢
而是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