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11 月 26 日電,中國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11 月 14 日發出案号爲(2024)粵 0115 執 8571 号的法院命令。根據該命令,由于本公司未能根據廣州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廣州法院對本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費領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爲。公司股份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18 分起暫停買賣,并将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