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王思敏
編 輯丨李潤澤子
近日,一則國内著名人工智能企業商湯科技知識産權總監高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的消息,引發業内關注。
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該集團的多位内部人士處證實,以上消息屬實。且經公安機關查明,該負責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供應商賄賂,金額巨大,同時供應商相關人員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立案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不僅對涉嫌受賄罪的知識産權總監立案件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而且還對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供應商相關人員立案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公開簡曆介紹顯示,高某畢業于清華大學,擁有豐富的知識産權職業經驗, 在國知局專利審查協作中心和北京某律所工作六年,後投身多家知名企業的知識産權管理。自 2017 年 10 月加入商湯後," 帶領團隊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知識産權戰略體系和制度框架,全面提升知識産權工作水平 "。
在 2019 年接受一家知産媒體的專訪時,他談及在商湯的工作,稱 "知識産權資産布局和知識産權風險管控是兩大重點工作 ",這兩項工作也圍繞企業的研發工作展開。他進一步指出,在知識産權團隊中,每個同事會負責至少一個行業,需要負責這個行業中與知識産權有關的所有事務,這樣與行業的緊密結合會提升對研發團隊的支持效率。
這幾年,降本增效成爲主題,企業格外關注每筆錢的流向。作爲頭部的人工智能企業,包括商湯在内的大部分企業必然擁有常規的供應商内部管理及風險防控,特别是在選擇、入庫、采購要求和流程上。
" 而在反商業賄賂層面,企業會關注供應商有無相關負面記錄甚至進行背調。"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在接受 21 記者采訪時進一步指出,相關合作協議中,也會有明确的反商業賄賂及相應的違約責任條款。在合作過程中,企業也可能通過審計、設立投訴渠道等多種手段監測業務活動。
不過,多位業内人士在接受 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分析,具體到此事,需要特别關注一點,即知産服務這類供應商,與其他一般的供應商有較大不同。
夏海龍認爲,知産服務相對而言對專業人員的依賴性更強,尤其是某些特定服務需求的替代供應商可能非常有限,企業缺乏靈活調整供應商的能力。
"法務的能力,其核心的工作産出很難量化和可視化。" 上海一家互聯網企業的法務總監林勇(化名)向 21 記者分析,法務特别是知産服務的供應商也的确相對特殊,有的時候也不能唯價格論,價格貴的可能的确好用," 但是如何發現,這事是不是必須由貴的人(或團隊)來做,是個難題。"
夏海龍認爲,還是應該回歸到專業的判斷上,對知産供應商能力的能力評價主要取決于其過往實際從業經驗,尤其是成功的業務經驗,供應商的響應速度、配合程度也是重要考慮因素。
類似位置上的知産總監,應該如何堅守職業操守?夏海龍認爲,知産負責人本身作爲專業法律人員,理應熟知商業貪腐的違法性質和後果,因此應尊重法律、尊重基本的商業道德,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近期,首都知識産權服務業協會行業權益保障委員會還因此事向各會員單位發布風險警示信息:各單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嚴格依法依規提供服務,杜絕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破壞行業公平競争秩序的經營行爲。請各會員引以爲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執業紀律規範,做好内部管理與風險防控,杜絕違法違規行爲,不斷提升知識産權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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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江佩佩 實習生 趙鳳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