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蔡越坤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600958.SH,03958.HK,下稱 " 東方證券 ")10 月 9 日公布的一系列人事變動引起市場高度關注。有投資者将該人事變動與浙江國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 浙江國祥 ")IPO 項目暫緩相關聯。
10 月 10 日晚間,東方證券連發兩則公告進行澄清。一則爲《關于媒體傳聞的澄清公告》,另一則爲《關于投行項目的說明公告》。
10 月 11 日,東方證券 A 股股價開盤後下行,截至上午收盤,股價下跌 6.94%,至 8.72 元;港股股價下跌 3.08%,至 3.78 港元。
高管離職爲正常變動
首先,關于 10 月 9 日公布的一系列人事變動,東方證券在《關于媒體傳聞的澄清公告》中稱:"2023 年 10 月 10 日下午,公司注意到有自媒體報道,稱國祥 IPO 風口浪尖之際,公司大批高官突然于 10 月 9 日集體離職。"
" 公司于 10 月 9 日收盤後發布有關公告,涉及四名董事、監事等人員的離職事項,上述人員離職均爲正常變動。" 東方證券在澄清公告中表示。
10 月 9 日,東方證券公告了包括公司黨委書記龔德雄、原黨委書記宋雪楓及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和兩位監事的相關任職情況。此外,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也于當日晚間在微信社交平台宣布離職。
具體來看,東方證券在澄清公告中說明如下:
宋雪楓因工作調整辭去公司執行董事等職務。經股東申能(集團)有限公司推薦,公司董事會經審議同意提請股東大會選舉龔德雄先生爲公司第五屆董事會執行董事;
張健因工作調動從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調任至江蘇省分公司,申請辭去公司監事職務。經公司股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推薦,公司監事會經審議同意提請股東大會選舉徐永淼先生爲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佟潔因到齡退休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監事職務。經公司股東上海金橋出口加工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推薦,公司監事會經審議同意提請股東大會選舉淩雲先生爲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公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辭職,系因個人職業發展規劃調整。
尚未收取浙江國祥 IPO 項目承銷費
10 月 10 日,東方證券亦對全資子公司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下稱 " 東方保薦 ")承銷保薦的浙江國祥 IPO 項目發布說明公告。
關于承銷費的說明,東方證券表示,本次發行承銷費率綜合考慮項目周期、工作量、市場類似規模的承銷費率,經保薦機構與發行人協商确定,本次發行承銷費率爲 7.74%。此外,本次發行已經暫緩,保薦機構尚未收取承銷費。
公告中說明了東方證券子公司對浙江國祥的相關投資情況。
東方證券稱,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上海東方證券資本投資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的投資基金東證漢德于 2018 年 10 月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從浙江國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國祥控股 ",系浙江國祥控股股東)、紹興博觀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處取得了浙江國祥的股份,東證漢德的入股價格系依據浙江國祥彼時外部股權轉讓的公允價格爲基礎确定。
公告中還透露:國祥控股借助專業投資機構拓寬對外投資渠道,分别出資東證周德、東證夏德、東證唐德及東證合創,該等行爲系國祥控股基于自身資金管理需求的獨立投資行爲。
東方證券表示,上述相關内容已在浙江國祥招股說明書等公開文件中說明披露,敬請投資者參閱。公司當前正全力配合做好項目專項核查工作。公司将持續規範運作、合規展業,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券商人士:該如何定義是否爲同一資産
此前,10 月 7 日晚,浙江國祥發布公告稱,因有關媒體報道,爲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發行人及主承銷商決定暫停後續發行工作,待有關事項得到核實與澄清後再繼續發行工作。原定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進行的申購暫緩。
同日晚間,上交所就浙江國祥暫停首次公開發行發布答記者問稱,自媒體反映的有關情況,上交所在審核中已予以關注,進行了專門問詢。目前,浙江國祥已暫停 IPO 發行程序。本着對市場負責、對投資者負責的态度,上交所将針對自媒體反映情況,對浙江國祥開展一次專項核查。
10 月 9 日上午,上交所就浙江國祥暫停 IPO 發行進行公開回應。針對焦點話題 " 二次上市 ",上交所表示,在前期審核中已關注到浙江國祥相關資産來自原上市公司 *ST 國祥的情況,并依法依規進行了嚴格問詢把關。經審核,該部分資産的交易發生于 2011 年、2012 年,收購時相關賬面資産總額、2022 年末相關固定資産淨值占浙江國祥現有資産總額比例分别爲 15% 和 0.06%,浙江國祥已由原來的以商用中央空調爲主,轉爲以工業中央空調爲主,其業務與産品、技術與研發、人員與銷售模式、實控人與管理層等已發生實質改變。同時,浙江國祥銷售客戶、供應商與 *ST 國祥基本無重疊。
對于投資者們關心的如何判别 " 同一資産二次上市 ",10 月 10 日,萬聯證券投資顧問屈放向記者分析表示,首先,如何定義同一資産,即新公司與原有公司相關程度是否高度一緻,包括公司資産,股東及高管人員,主要研發團隊人員構成,銷售産品,銷售團隊及銷售客戶群體等。
對于市場對浙江國祥同一資産二次上市的質疑,屈放分析認爲,目前公布的公開資料顯示,新公司與原有公司在上述各項數據中均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認定爲同一資産就顯得論據不足。其次,對于監管部門而言之前沒有明确規定同一資産是否可以二次上市,而根據公開數據,之前已出現多起重新上市的案例,因此從監管角度而言,更多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來判斷是否具備上市資格。
另外,從券商保薦角度看,屈放表示,需要對公司現有資産及整體運營的獨立性進行判定,是否存在較大程度的關聯交易,包括資産贈與,債務重組,對外投資,股權轉讓,及生産經營中的購買原材料,産品銷售,專利使用等。如果新公司與原有股東或公司存在較大的關聯交易,則對公司上市進程會産生較大的影響。
屈放認爲,作爲監管部門判斷一個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标準,需要客觀地對公司進行全面的評估,既需要聽取市場的廣泛意見,也需要獨立的專業判斷,這樣才能更加完善上市流程和完善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