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的 " 司法意義 "
事實查得清清楚楚,案子才能判得明明白白
被控拐賣兒童的被告人餘華英,去年 9 月一審被判處死刑,後又曆經案件重審一審二審,2024 年 12 月 19 日,餘華英被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自 2022 年 6 月案發以來,涉及拐賣多名兒童的餘華英案一直備受關注。
事實查得清清楚楚,案子才能判得明明白白。人民法院作爲國家審判機關,不會放過案件辦理中發現的每一個問号。一年多來,餘華英案的審理過程曆經多個訴訟程序。2023 年 9 月 18 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餘華英死刑,餘華英提起上訴;2024 年 1 月 8 日,因發現餘華英存在漏罪,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本案發回重審;2024 年 10 月 11 日,貴陽中院重審一審開庭,餘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從 11 人增至 17 人;10 月 25 日,貴陽中院重審一審宣判,判處餘華英死刑,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拐賣兒童不僅觸犯法律法規,更違背天理人倫,給受害孩童及其家庭帶來了無盡的傷痛,也改變了被拐賣孩童的一生和他們原生家庭的命運。餘華英案重審後,經法院查明并認定新增的 6 名被拐賣兒童來自 4 個家庭。活蹦亂跳、天真無邪的孩童被人販子當作 " 商品 " 以幾千元的價格從父母身邊拐賣至千裏之外,拐賣者行徑之惡令人觸目驚心。
由于被告人餘華英原一審已被判處死刑這一 " 頂格 " 刑罰,有觀點認爲,是否還有必要 " 浪費 " 更多的司法資源,将這一案件發回重審,再多 " 走一遍程序 "。
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無論案件大小,确保每一個案子都辦成鐵案,人民法院審判責任重如泰山,絲毫含糊不得。從實體正義的角度來看,人民法院将本案發回重審,查清案件全部事實,對新增的 6 名被拐兒童及其背後的 4 個家庭來說,是最大程度的救濟和撫慰,更是公平正義的真正實現。
從程序正義的角度來看,人民法院在原二審階段發現新的證據和事實,依照法定程序發回重審,也是全面認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保障其上訴權利的必要手段。程序合乎規範,有利于促進當事人服判息訴,從而真正實現訴訟的目的、體現訴訟的價值。
做實公正與效率,體現在人民法院各項審判執行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不論是社會公衆深惡痛絕的拐賣兒童犯罪亦或是其他違法犯罪行爲,人民法院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依法裁判、絕不姑息,餘華英案正是最好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