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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爲進一步加大農業品牌培育力度,促進廣東江門農業品牌發展,提升農業品牌知名度,江門已印發新版《江門市農業品牌培育獎勵辦法》(以下簡稱 " 新辦法 "),自今年 5 月 1 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4 月 1 日,最高可一次性給予 50 萬元獎勵。
新辦法适用于在江門市登記注冊,并在江門市設立農産品生産、加工、經營基地,且取得 " 粵字号 " 農業品牌、農産品地理标志登記、有機産品認證、綠色食品标志、綠色食品生産資料标志、無公害農産品認證、其農産品商标被認定爲馳名商标(以下統稱 " 農業品牌 ")的企事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
新辦法獎勵标準共分爲五檔,一是對上一年度新增獲得農産品地理标志登記産品的,一次性給予獎勵20 萬元。二是對上一年度新增獲得 " 粵字号 " 農業品牌、有機産品認證、綠色食品标志或綠色食品生産資料标志的,一次性給予基本獎勵1 萬元;若該産品(綠色食品生産資料标志除外)同時達到較大生産規模标準,則一次性獎勵5 萬元(含基本獎勵)。三是對上一年度新增獲得無公害農産品認證的,一次性給予基本獎勵8000 元;若該産品同時達到較大生産規模标準,則一次性獎勵3 萬元(含基本獎勵)。四是對上一年度準予續展綠色食品标志、綠色食品生産資料标志或通過無公害農産品複查換證的,一次性獎勵3000 元。五是對上一年度被認定爲馳名商标的農産品,一次性給予每件商标獎勵50 萬元。
新辦法所稱較大生産規模是指獲得農業品牌的主體種植或養殖相應認定産品的規模。其中種植業類 " 粵字号 " 農業品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産品的較大生産規模标準爲糧油作物産地規模達到 66.67 公頃及以上,露地蔬菜産地規模達到 53.33 公頃及以上,設施蔬菜産地規模達到 20 公頃及以上,水果規模達 33.33 公頃及以上,茶葉産地規模達 33.33 公頃及以上,土栽食用菌産地規模達到 6.67 公頃及以上,基質栽培食用菌産地規模達到 100 萬(袋)及以上,種植業類有機産品認證生産規模至少應達到 6.67 公頃及以上,其中基質栽培食用菌産地規模達到 50 萬(袋)及以上。
養殖業類 " 粵字号 " 農業品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産品的較大生産規模标準爲肉牛年出欄量或奶牛年存欄量達到 800 頭及以上,肉羊年出欄量達到 2000 頭及以上,生豬年出欄量達到 1 萬頭及以上,肉禽年出欄量或蛋禽年存欄量達到 10 萬隻及以上,魚、蝦等水産品湖泊水庫養殖面積達到 333.33 公頃及以上,養殖池塘面積達到 66.67 公頃及以上,養殖業類有機産品認證生産規模爲上述标準的 50%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