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将近,過年期間能否燃放煙花爆竹成為很多市民關注的問題。
12 月 19 日,據東營、濱州兩地的市政府官網了解到,目前兩地已明确春節期間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在東營市政府官網,有市民于 12 月 10 日提問稱,下個月就過年了,可以放鞭炮嗎?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東營市公安局于 12 月 14 日回複稱,根據《東營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暫行辦法》,全市禁燃禁放區域内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共有 7 天,分别是農曆臘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截至目前,我們沒有接到禁燃禁放的相關通知。
根據濱州市政府官網發布的《濱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簡明問答,《辦法》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和傳統習俗的需求,設置了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部分重點區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單位、交通樞紐、人員密集場所、醫療、教育、養老、公共文化、機關辦公區等區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點單位等等,這些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另一種是在濱州市主城區(東、西、南、北外環路以内),縣(市、區)城區建成區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時段不得燃放。
《辦法》要求,燃放時應當以保障安全為原則。不得向煙花爆竹零售點、行人、車輛、建築物、構築物、建築工地、樹木、河道、公共綠地、窨井等投擲煙花爆竹;不得從建築物、構築物向外抛擲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在車輛、船舶等交通工具上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産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陪同。
專家:應尊重傳統民俗,合理燃放煙花爆竹
在究竟應尊重民俗合理放鞭炮,還是否應貫徹環保禁燃煙花的相關資訊下,有網友留言:對于聖誕節等國外的節日,我們國人尚有人慶祝,對于我們自己的民俗文化,不應該割舍抛棄。
過年是否應該放鞭炮 ? 怎樣合理放鞭炮 ? 頂端新聞記者咨詢了河南民俗協會副會長孟憲明。他認為,放鞭炮在一定程度上關乎國民幸福感。
孟憲明說:" 俗話說的‘炮’,古叫爆竹。據梁人宗懔的《荊楚歲時記》載,‘正月初一,燃竹爆響,用以驅邪’。春節放炮的習俗在中國少說也有 1500 多年,鞭炮已成為中國人的‘心結’。"
春節放炮緣起于禳災祈福,既有驅除不祥的願望,尤有迎春納福的祈盼,孟憲明解釋,在古代,鞭炮燃放後更有殺菌作用,因此被推崇,"2022 年年尾,疫情迎來轉折,中國人渴望熱鬧一場,用鞭炮祛病驅邪,應該予以理解。"
同時,孟憲明認為,爆竹,還是辭舊迎新的一種儀式," 千百年來,爆竹成了過年的象征,成了國民用最簡潔的手段表達最豐富情感的載體。此外,合理售賣煙花爆竹,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消費。"
然而,民間對放鞭炮也存在反對聲音,認為其有噪音、污染。孟憲明建議,合理燃放煙花爆竹,需要監管部門劃定管理辦法," 比如過年期間,相關部門應出台規定,明确除夕、大年初一的哪些時段,居民可以放鞭炮,同時要尊重民風民俗,調研當地民俗放炮的重點時段。以及規定好放鞭炮的地點,比如遠離居民樓、住宅區等。最後,應嚴格管理煙花爆竹生産經銷商,并對于煙花爆竹的規範使用進行科普,以防兒童等人群誤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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