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助
自稱閨蜜欠錢不還
今年 3 月 25 日晚上
寶山公安分局寶楊派出所的民警
收到了一條微信求助
轄區居民小李在微信中說
自己和室友小吳借了
一百多萬給閨蜜欣欣
但現在欣欣不還錢,人也失聯了
據小李和小吳說,她們和欣欣是大學同學,2015 年畢業後合租在了一起
三人各自申請了一張信用卡,但并不是爲了刷卡消費,而是爲了把信用卡額度裏的錢直接拿出來用,也就是俗稱的 " 套現 ",屬于違法行爲。
小李和小吳說,套現後沒過多久,就有兩個警察上門找她們的閨蜜欣欣,
說她涉嫌違法,還暗示她們可以送禮平息此事
由于欣欣平時不上進,上班總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在家還沉迷遊戲,所以她一下子拿不出 " 送禮錢 "。爲了不讓閨蜜欣欣坐牢,小李和小吳自掏腰包
幫欣欣墊付了所謂的 " 送禮錢 ",欣欣也答應每月分期還款。
2018 年,三人感覺手頭錢不夠花,小李和欣欣一合計,就以購買欣欣家拆遷房爲名,從小李的父母那裏騙了七八十萬,然而從 2019 年開始,小李感覺欣欣還錢的時候,不那麽爽快了。
兩人爲了逼欣欣還錢,還想了一個損招,因爲知道欣欣比較迷信,她們就冒充 " 神婆 ",讓欣欣還錢,如果不還錢,就會運氣不好。
可是從前一天起,小李和小吳就聯系不上欣欣了,她們這才慌慌張張地向民警求助。民警告訴她們,如果對方真的欠錢不還,建議她們搜集證據
以便日後對簿公堂,但小李和小吳表示,她們還是想和欣欣達成和解。
到了第二天,民警給她們兩個打電話,想詢問事情進展,卻發現這兩個人
電話不接、微信不回。
閨蜜報警
劇情出現黑白反轉
3 月 26 日,也就是小李和小吳向民警求助的第二天,浦東公安分局六竈派出所接到了一名年輕女子報警。女子自稱在長達 8 年的時間裏,被兩個好閨蜜詐騙了一百多萬,這個報警人不是别人,正是小李和小吳口中不肯上班、沉迷遊戲、欠債百萬的欣欣。
欣欣的第一張信用卡
額度隻有 6000 元
她的噩夢
也就是從這 6000 元開始的
據欣欣說,有一天她們三個在出租房裏聊天,小李突然出去接了一個電話,回來之後面紅耳赤地說," 欣欣,你涉嫌信用卡詐騙了!"
欣欣性格單純,沒什麽社會經驗,一聽自己涉嫌違法犯罪,立刻慌了手腳。在三人的關系裏,小李算是她們之中的 " 大姐大 ",她當即安慰欣欣,說自己會幫她想辦法。
小李編造了一個 " 劉局長 " 的身份,讓 " 劉局長 " 幫忙打招呼把事情搞定。
聯系上所謂的 " 劉局長 " 之後,小李告訴欣欣,對方暗示可以花錢消災,讓欣欣想辦法籌錢,當欣欣表示一下子拿不出那麽多錢的時候,小李和小吳又很仗義地表示,自己可以幫她墊付,她隻要分期還款就行。
就這樣,小李和小吳搖身一變成了欣欣的債主,她們一邊刷爆自己的信用卡用于享樂,一邊從欣欣那裏詐騙錢财來填補窟窿。
她們還跟欣欣解釋,自己的這些消費,是刷自己的信用卡買的,不是花了欣欣的錢,她們希望欣欣盡快還錢,因爲她們要還信用卡,她們要過正常人的日子。
逐漸離譜
欣欣一家背上巨額債務
爲了按月還上小李和小吳墊付的錢,欣欣在小李的指導下又去辦理了多張信用卡用于套現,每到還款日,欣欣就用 " 倒卡 " 的方式蒙混過關,而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還款方式,隻會讓欣欣的負債越滾越多。
面對滾雪球般不斷增長的債務,欣欣不得不向父母攤牌,爲了幫女兒還債,欣欣的母親找身邊的親戚朋友借了好多次錢,總計金額有八十多萬。
欣欣的百依百順
欣欣父母的愛女心切
讓小李和小吳有恃無恐
甚至打起了欣欣家房子的主意
爲了償還所謂 " 債務 ",欣欣家把唯一的住房租給别人,一家人隻能寄人籬下。2018 年,小李和小吳提出了更過分的要求,她們聽說欣欣家要拆遷,就想預購欣欣家 120 個平方的拆遷房。
到了 2019 年,騙錢速度趕不上花錢速度的兩人又找到了新的詐騙借口,因爲知道欣欣迷信,她倆就編造了一個 " 神婆 " 的角色,整天逼着欣欣還錢,不還錢就會危及生命。
在小李的操控下,欣欣每個月的工資、房租收入,父母和祖父母的退休工資總計 23000 元,都會按月進到小李賬上,最多的一個月,欣欣一家給了她們 13 萬。
欲壑難填
行騙二人最終玩火自焚
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她最初的歪念,是源于吳某提到過她老家的一個親戚因爲信用卡套現被抓了。
産生了想把欣欣的信用卡占爲己有的歪念之後,李某很快等到了,讓歪念變成現實的機會,她借着兩名民警上門登記住戶信息的機會,拍了一段小視頻,她把視頻發給欣欣,謊稱這兩個人是來抓她的。
就這樣,欣欣毫無防備,一腳踏進了李某挖好的陷阱,成了李某和吳某的 " 提款機 "。
回過頭來看李某和吳某
編造的謊言
其實都很拙劣
她們之所以能詐騙得手
和三人之間的相處模式有很大關系
在三人的關系中
欣欣是弱的一方
經常被李某和吳某打壓
長期的打壓
讓原本人緣不錯的欣欣
逐漸失去了自信
身邊的朋友也越來越少
到最後
她的身邊隻剩下了
李某和吳某兩人
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
來源: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