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物業電工索要 3000 元安裝費用。據悉,這筆費用爲該名電工所賺取的 " 差價 "。這并非個例,物業設卡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門,就加裝充電樁問題引發的糾紛在各地均屢有發生。
部分物業逃避責任,層層設障
個人安裝充電樁,需要物業提供《同意建設意見書》,物業自然成爲繞不開的關鍵一環。但從物業的角度,加裝充電樁一方面增加了小區安全檢查工作的壓力,且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造成财産損失甚至人身傷害,其自身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因此,一些責任意識不強的物業爲防止 " 引火上身 ",不支持、不配合,消極應對甚至變相阻撓,給業主設置門檻。
但抛開物業因素,一些小區在加裝充電樁的問題上,也的确存在客觀條件的制約,最主要的便是用電容量上的限制。
用電容量是指用戶或用電設備可能用到的最大電功率。一些社區,尤其是老舊小區在最初規劃電容時,并沒有考慮到居民數量的增長,以及家電設備數量的增加,導緻電容不足的問題逐漸被放大。而增容改造所需資金量大、時間周期長,很難實現。
合理維權,别被物業給忽悠了
安裝充電樁是業主正當訴求,近年來各地也接連出台相關政策,對業主和物業雙方予以規範。
以北京爲例,2022 年市住建委就發文明确:擁有産權車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長期車位租賃使用權的業主可提出報裝申請。符合安裝條件的社區,物業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安裝工作,包括勘察現場、提供相關圖紙或指認停車區域内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等。
至于安裝充電樁産生的相關的維護、管理費用,業主和可以與小區物業服務人簽訂服務協議,由物業服務人協助管理、維護電動車充電樁。
以此爲依托,業主在安裝充電樁過程中,如遇物業的不配合、亂收費等行爲,也可以合理合法維護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物業若以電容不夠予以拒絕,也不要聽信其一面之詞,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公司需将供電部門的檢測報告進行公示;此外,通過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合同,來明确物業公司提供的維護充電樁的具體服務事項及費用,也可避免事後 " 扯皮 "。
國家推動老舊小區充電基礎設施改造
充電難,是現階段很多人在考慮購買新能源汽時的主要顧慮。
爲鞏固和擴大新能源汽車發展優勢,今年 6 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其中便提到:
在既有居住區加快推進固定車位充電基礎設施應裝盡裝,優化布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
鼓勵将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範圍,并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
北京某大型社區,就因電容量不足無法安裝工人充電樁,導緻居民不得不去附近的公共充電樁和社會車輛 " 搶電 ",經常不得不在家門口排大隊,還造成了附近出行的擁堵。
這樣的局面,或許不久的将來就将得到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