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聯社 3 月 20 日訊(記者 朱萬平)重慶啤酒(600132.SH)與聯營公司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下稱重慶嘉威)數億元合同糾紛持續發酵,雙方似乎從法律訴訟延伸向輿論交鋒。
近日,兩家企業先後發布聲明互指對方歪曲事實,争議核心圍繞一份長達 20 年的《産品包銷框架協議》(下稱《包銷協議》),矛盾焦點直指協議合理性、執行情況及利益分配問題。
雙方互指對方歪曲事實
上周五,重慶啤酒及其控股方嘉士伯中國,分别發布一審敗訴公告和一份言辭頗爲激烈的聲明。在聲明中,嘉士伯中國指責重慶嘉威 " 攫取不當利益 "、" 吸血寄生 " 重慶啤酒。

(圖說:重慶啤酒廠區 财聯社記者 朱萬平攝)
今日,重慶嘉威也争鋒相對地發布了一份題爲《嘉士伯,在撒謊!》的聲明,針對嘉士伯中國的聲明進行了多方駁斥,指責嘉士伯聲明 " 黑白颠倒 ",試圖通過抹黑合作夥伴轉移輿論焦點,已委托律師向嘉士伯及重慶啤酒發函,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回顧兩方的聲明,争議焦點在于雙方簽訂的《産品包銷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包銷協議》)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嚴格履行問題。2009 年,重慶嘉威與重慶啤酒簽訂一份爲期 20 年《包銷協議》,約定由重慶啤酒包銷重慶嘉威生産的啤酒,雙方形成緊密合作。
嘉士伯中國在此前聲明中稱,上述《包銷協議》" 嚴重犧牲了重慶啤酒利益 "," 極不合理 ",但 " 出于對企業發展曆史的尊重 ",始終履行嚴格執行該包銷協議。
對此,重慶嘉威并不認同,其在聲明中表示,雙方自 1992 年即爲聯合體成員(非代工關系),2009 年 1 月舉行臨時股東會上,嘉士伯與其他中小股東一起投票通過《關于重啤包銷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所産啤酒的議案》,同意重慶啤酒與嘉威簽訂《包銷協議》。
回溯此前重慶啤酒公告,2009 年 1 月公司舉行臨時股東會,《關于重慶啤酒包銷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所産啤酒的議案》獲得了 100% 的通過。彼時,重啤集團作爲關聯股東回避了此議案的表決,表決結果爲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 100% 同意。
彼時,作爲第二大股東的嘉士伯,是否在 2009 年的重慶啤酒股東會上,就相關包銷協議議案投了贊成票?近日,财聯社記者以書面形式聯系采訪了嘉士伯中國,但未獲得關于此事的正面回應。
不過,嘉士伯中國在給予财聯社的書面回複中稱," 包銷協議是重慶啤酒國企時代的‘遺産’。在 2008 年嘉士伯入股重慶啤酒前,包銷協議已被國資大股東确認爲重慶啤酒必須履行的任務。2008 年嘉士伯雖然成爲重慶啤酒持股 17.46% 的小股東,但并未參與重慶啤酒的實際經營。重慶啤酒直到 2013 年底才完成國企改制,新的管理層才接管運營。"
誰得利更多? 雙方打起口水戰
在給财聯社的書面回複中,嘉士伯中國依然認爲,《包銷協議》嚴重犧牲了重啤的利益,極不合理。但秉持尊重曆史、履行既有協議的原則,無論是大股東嘉士伯集團,還是重慶啤酒管理層,都沒有否定過包銷協議,并一直執行。
而重慶嘉威則在聲明中稱,《包銷協議》的核心,不是重慶嘉威單方得到了多少利益,而是嘉士伯及重慶啤酒得到了更大更多的好處。因爲此舉使得重慶啤酒在重慶區域的品牌話語權、市場地位一直牢不可破,同行一直無法撼動。
是否嚴格履行《包銷協議》,也是雙方争議焦點。嘉士伯中國認爲,始終履行嚴格執行《包銷協議》且無需賠償。重慶嘉威則不認同,其表示,2016 年 12 月雙方又簽署《産品包銷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中明确重慶啤酒向重慶嘉威支付和解金 3000 萬元。
重慶嘉威反問若原《包銷協議》執行無問題,爲何重慶啤酒要簽署《補充協議》并支付和解金?此外,由重慶嘉威提起的涉及《包銷協議》履行的銷售費用案一審二審,重慶啤酒均敗訴并賠償重慶嘉威損失。
嘉士伯中國指責重慶嘉威 " 吸血寄生 " 也引發對方不滿。嘉士伯中國認爲,重慶嘉威通過包銷協議鎖定 20 年超額利潤,且淨利潤率甚至高達 35%,遠超行業合理區間,是 " 吸血寄生 "。
而重慶嘉威則在聲明中表示,公司利潤從未超越過合同約定,更不是靠施舍,且按協議重慶啤酒也分得 1/3 公司利潤。雙方協議規定銷量和價格與重慶啤酒旗下馬王鄉及大竹林兩家公司同步,利潤與上市公司整體盈虧無關。即使要進行利潤比較,也應與上述兩家工廠相比,而非與上市公司整體利潤進行比較。
需要注意的是,嘉士伯中國在聲明中稱," 對于嘉威這樣的企業,重慶啤酒将重新審視合作關系 "。這是否意味着,未來重慶啤酒或尋求提前終止 " 極不合理 " 的《包銷協議》?針對上述問題,嘉士伯中國未在給予财聯社的書面回複中,進行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