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和優化實施部分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以進一步穩預期強信心,确保企業應享盡享。
中國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7 日接連公布多項稅收優惠政策,涉及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等。
兩部門公布,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 100% 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 200% 在稅前攤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 ( 人民币,下同 ) 的部分,減按 25% 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 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 ( 包括自用和出租 ) 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适用稅額标準的 50%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兩部門還公布,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檔減繳政策。在職職工人數在 30 人 ( 含 ) 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告,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繼續對煤炭實施稅率爲零的進口暫定稅率。
包括上述政策在内,預計每年減負規模達 4800 多億元。中國政法大學财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延續實施階段性稅費優惠政策,體現了政策的 " 精準性 "。當前經濟形勢下,結合行業特點、經營主體實際需求,精準施策尤爲重要。
其中,将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 75% 提高至 100% 的政策,作爲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施正文表示,這對推動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解決 " 卡脖子 " 技術難題,持續創新,意義深遠。
談及此次公布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施正文表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目前面臨着不少實際困難,延續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減少經營主體的顧慮,促其作出更長遠的經營規劃,迅速複蘇。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