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3 月 12 日電 據浙江證監局網站 12 日消息,因減持事項未及時告知卓錦股份,天津中安和彙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 有限合夥 ) ( 簡稱中安和彙 ) 被警示。
浙江證監局查明,中安和彙爲卓錦股份持股 5% 以上股份的股東。2023 年 11 月 27 日,中安和彙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卓錦股份股票累計達到 1%,未及時告知卓錦股份,導緻卓錦股份遲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才披露《關于 5% 以上股東權益超過 1% 的提示性公告》,構成信息披露不及時。
中安和彙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中安和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來源:浙江證監局網站
此外,同樣由于上述事項,上交所 3 月 1 日披露對中安和彙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秦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