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騙到手的隻有 515 元,廣東省中山市的一男子李某卻因為自己的騙捐行為,在水滴籌平台 " 翻了車 ",最終被法院判決構成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被判處罰金五千元。真是 "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
據水滴籌披露,2021 年 10 月至 11 月,李某為騙取他人捐款,在 " 水滴籌 " 平台謊稱自己患有胃癌中晚期,并僞造了中山市某醫院的診斷報告上傳至該平台。後籌得捐款 515 元。
此時,與其在水滴籌平台設定的籌款目标 30 萬元還相差甚遠,但在李某等來更多捐款之前,先迎來了警察。原來,水滴籌風控部門在審核過程中發現,李某提交的醫學材料疑似造假,于是與相關醫院進行了核實,确認李某并未在該醫院就診過。水滴籌平台随即将其判定為虛假籌款,終止籌款項目,将已經籌集的 515 元全部退還給捐款人,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後查明,李某還同時在 " 小紅書 " 發布相同消息,并在該平台騙得他人捐款 510 元。
2022 年 4 月 21 日,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由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負責該案審理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李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李某無視國家法律,詐騙他人财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在量刑環節,由于李某犯罪未遂,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減輕處罰。
不過 515 元,為何李某會付出如此代價?法律人士指出,雖然李某在水滴籌的 " 騙捐 " 行為隻籌得 500 多元,但因其籌款目标為 30 萬元,因此被認定為 " 數額巨大 "。
水滴籌有關負責人透露 ,近年來,已有多名惡意籌款人因編造或誇大求助信息、隐瞞個人财産信息、不當挪用醫療款等行為,被水滴籌加入失信籌款人黑名單。對于發起虛假籌款、僞造醫學材料、冒充平台非法獲利等違法行為,水滴籌積極聯合公關機關進行打擊。此外,水滴籌 2022 年 8 月成立了透明運營委員會,圍繞案例信息真實透明、資金去向安全透明、平台規則合理透明開展專項提升,并不斷強化外部合作,建立警企聯動機制,嚴厲打擊不誠信的籌款行為,推動個人大病求助行業規範發展,助力網絡個人求助環境不斷淨化。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