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網約車已經成爲很多人的出行選擇,不久前,江蘇的保先生和朋友聚餐飲酒後,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然而第二天保先生卻被發現溺亡在河道中。這究竟是怎麽回事?誰該來擔責呢?
畫面顯示,當天 21 時 12 分,保先生從酒店出門,步履不穩地走向了白色轎車。上車後,車輛并沒有啓動,7 分鍾後,司機下車,将保先生扶了下來,然而保先生剛一下車就站立不穩,摔倒在了地上,司機并沒有采取進一步的措施,而是轉身回到車上駕車離去。幾分鍾後,保先生勉強站了起來,緩慢地走出了視頻畫面。
第二天中午,就在離保先生上車地點不遠的河道處,酒店的工作人員發現了一名死者。經過警方鑒定,死者正是保先生,直接死因爲溺斃,可以排除他殺,死亡時體内的酒精含量超過了 80mg/100ml,也就是說保先生已經嚴重醉酒 。
可是,保先生已經乘上了網約車,爲何又下了車呢?一段車内的錄音,揭開了保先生最終下車的原因。
網約車司機 蔡某:你先下去吐一下,不然待會沒法開。一會兒打個電話,我幫你确認一下地方,對的話我就幫你送過去。你先下去吧,好吧。
網約車司機随後将保先生扶下了車,取消了訂單駕車離去。這之後,保先生就不慎落水身亡了。經過溝通,一塊喝酒的朋友與保先生的家人達成了賠償協議,但網約車司機認爲自己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于是,保先生的家人将網約車司機蔡某和網約車平台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後認爲,網約車駕駛員蔡某作爲網約車平台的注冊司機,未能履行救助義務,因此産生的承運人責任,應當由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據此法院作出判決:被告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 15% 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 186489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