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甄嬛傳》中的槿汐姑姑有情有義,她的扮演者孫茜也因此深受觀衆喜愛。近日,孫茜因爲在題爲《上海殺妻藏屍案警示:告訴女兒,要麽單身,要麽嫁給這 4 種男人》的文章發現了自己的照片成爲了插圖,而将刊登文章的公号告上了法院,要求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 2 萬元。
日前,上海市長甯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
孫茜一方表示,孫茜是一名頗具知名度的演員,代表作品有《甄嬛傳》、《二炮手》、《蘭花花》、《甲子園》等,曾獲 2012 年亞洲偶像盛典 " 新銳藝人獎 " 和風尚權利榜 " 風尚明星獎 "、2014 年巴黎中國電影節 " 最佳女演員 "、2018 年澳門國際電視節 " 優秀女演員獎 " 等榮譽,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業價值。
2021 年 8 月,孫茜發現微信公衆号 " 壹點靈 " 上發布了題爲《上海殺妻藏屍案警示:告訴女兒,要麽單身,要麽嫁給這 4 種男人》的文章中出現了孫茜的照片。孫茜認爲,涉案文章未經孫茜同意,擅自使用 1 張包含她肖像的圖片,進行商業引流、推廣服務等營利行爲,具有明顯的商業使用屬性,侵犯她的肖像權。
圖源網絡 孫茜劇照
爲此孫茜對此進行了證據保全。她表示,作爲一名演藝人員,她一直以來都将維護個人積極健康形象作爲工作重點之一,被告非法使用她的涉案圖片的行爲極大地侵害了她享有的肖像權,給她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并且她爲了維權支付了相應的合理費用。爲此,孫茜将公号的所屬公司告上了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孫茜相應的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 2 萬元。
而被告公司承認文章《上海殺妻藏屍案警示:告訴女兒,要麽單身,要麽嫁給這 4 種男人》裏面出現了含有孫茜肖像的一張圖片,但該公司表示,該文章爲公司所運營的微信公衆号轉載其他公衆号 " 凱叔講故事 " 的一篇報道。其公司隻是進行了轉發,且轉發内容并未作出更改,同時還标注了原創歸屬,沒有扭曲編造,屬于宣傳正能量。該文章沒有任何商品、店鋪的鏈接,沒有商業用途。
該公司進一步介紹,該文章主要講述女性擇偶标準和婚戀觀念,其中涉及孫茜肖像部分是孫茜在綜藝節目中有關的訪談内容,文章内容體現了孫茜的正面形象,并未對孫茜進行任何醜化、貶損。孫茜并未舉證或說明其所主張賠償金額的來源和計算方式,也未說明其遭受的具體損失情況和金額。根據其公司的後台數據,該文章的閱讀量是 3761,閱讀量較低,傳播範圍較小,且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早已删除,未對孫茜造成任何實質性侵害,其公司也根本無法從該文章中獲取任何利益。同時,其公司具有公益性質,對于無主觀惡意、無商業用途、客觀上也未造成損害的輕微侵權行爲應免除或适當降低賠償金額。故要求駁回孫茜訴請。
法院審理後認爲,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被告在轉載的案涉文章中使用孫茜的一張照片,未經孫茜的同意,其行爲侵犯了孫茜的肖像權。被告轉載的文章中雖包含了孫茜的一張照片,但不是被告對産品的廣告宣傳,而文章内容均體現了孫茜的正面形象,未有任何損害孫茜人格的言辭。
綜上,鑒于該文章内容爲正面指引,且被告已主動将轉載的文章删除,未有任何損害孫茜的良好形象,因此孫茜訴請登報道歉的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孫茜主張的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成本未提供任何證據相佐證,同樣也未提供證據證明被告使用孫茜的肖像所獲得經濟利益。
法院認爲,孫茜主張賠償損失數額明顯偏高,考慮孫茜爲演藝人員,其肖像具有一定得商業價值,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法院酌情判決被告公司賠償孫茜孫茜經濟損失及維權成本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