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 Sean Ye 圖丨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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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在前面
這是知乎上看到的一個問題。挺有趣的,拿來探讨一下
我的觀點是:職場上沒有什麽标準答案。
情況不同,我們打工人采取的應對方式也不同。
太小的公司我就不說了,HR 都不見得有,直接遞交辭職信給上司然後定個 30 天的倒計時跑路就好。
今天分享的内容,主要是針對大中公司的職場人。
辭職的流程,一般有幾個關鍵節點:
1. 下家書面 offer/ 明确的離職動因
2. 和上司溝通離職
3. 書面提交辭職信 / 郵件
4. 離開公司的 last day
我們可以根據我們的需求,調整這四個關鍵節點的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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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維系老東家的關系
如果你不希望和老東家撕破臉皮,正常的路徑是 1234。
先找領導聊,是顯示對領導的尊重;同時也是給了領導回旋餘地。
我記得我在 Mercer 有一個下屬提辭職的時候,我明确告訴她,我會向領導争取額外的加薪。
如果我能争取來差不多的薪資,我希望她留下。
這樣做,大家都有餘地。一方面,我可以盡力留人;另一方面,下屬可以視薪資水平和跳槽風險,來評估是否留下。
我自己在職業生涯中,也在離職的時候,遇到過領導的挽留。
當時,拿到過 30%+ 的加薪 counter offer,最後心滿意足地留了下來。日子過得也不錯,并在 3 年後再次跳槽成功。
有人說,離職了就不能再接受公司的漲薪。這一點并不見得對。
大公司用熟不用生,是慣例。詳細的我寫在這篇文章裏了:《》
但身爲領導,比較痛苦的場景是:
我啥都不知道,你直接把辭職信發給 HR 了,這我就很被動了。
1.讓我感覺你根本不想和我談;
2.讓我在 HR 團隊那裏留下了一個不會管理團隊的負面印象。
在這種情況下,我往往會認爲對方鐵心要走,那我何必做惡人?
我會放棄溝通,最多請他吃個歡送飯。
很多行業圈子其實不大,沒過幾年沒準還能遇到老同事老上司。
如果不是恨不得吃了你自己的上司,建議不要做得太絕。
優先和領導打個招呼,還是合理的做法。
一方面,讓領導感覺掌握了主動權(其實并沒有,有 offer 的才真的掌握主動權)
另一方面,也增加自己不跳槽照樣能漲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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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着急要走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的下家要求 30 天後必須到崗,而你很清楚你的上司不會 30 天放你走。
而你的想法是必須走,馬上走。
就要考慮換種方式了。
對于職場人來說,提前 30 天通知公司要跑,不是從你和領導溝通的時候計算的,是從你書面提交辭職信,或者在公司人力系統上提辭職流程,才開始的。
我遇到過這樣的案例。
我一個朋友,外企跳互聯網,新東家明确告訴他,30 天不到崗,他們就内部先轉其他人到崗幹活,他的崗位會被安排去另一個他并不是特别喜歡的崗位。
而他現在外企的領導根本離不開他。要求他一直留到公司招到備胎。還把他的辭職信給退了回來。
他當時就慌了。
我告訴他:
你和領導談是尊重領導,領導項目缺人想要留你可以理解,但不能犧牲你的利益。你直接把辭職信郵件整理出來,再發送給老闆,抄送給 HR。然後問 HR 怎麽走流程。
HR 是懂法律的,你提了離職;他們就會走離職流程,否則就是違法。你的領導也隻能放棄。
這個時候,我建議先寫辭職信,在找領導聊完,無論領導怎麽挽留,等他回到座位,看到你已經在走辭職流程了,也就無法挽留了。
我遇到過不少大公司的職場新人抱怨上司不讓辭職的。
在我看來,這就是職場老人欺負新人。
法律要求提前 30 天「通知」而已,你非讓新人提出申請,然後你再駁回申請。這其實就是拖着不放人,這其實對公司對個人都沒有好處。
上司以爲拖着下屬能繼續幹活,但實際上你根本不能指望一個去意已定的人還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而下屬的前程也被耽擱了。
對于這種上司,還是雙管齊下,别給他太多主導權。你軟弱,他就蹬鼻子上臉。
✎ 寫在最後
最後和領導們說兩句,
離職時刻見格局,往往是針對企業說的。
好聚好散,這對領導來說是性價比極高的事情。
不要在員工離職的時候給員工添堵。
員工離職的時候,感謝他們祝福他們,未來這些員工可能成爲我們的貴人。
優質的公司往往會有離職員工校友錄,而且有各種活動,歡迎老同事重回公司,無論是拜訪,還是活動,還是重新入職。
在我看來,這才是優質的企業文化,真正的長期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