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姆泡面桶炒至 500 元仍遭瘋搶 " 引發熱議。
在某二手平台,這款售價 168 元的巨大泡面桶,被 " 黃牛 " 炒至 300 元至 500 元,更有甚者直接标價 1999 元,價格翻倍仍供不應求。
對此,有網友表示難以理解;也有網友認爲消費者自願加價搶購無可厚非。
那麽," 一桶泡面炒到 1999 元 " 是否違法?背後有哪些法律風險?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觀韬中茂(廈門)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李焰盛律師的專業解讀!
" 一桶泡面炒到 1999 元 " 是否違法?
泡面與大多數商品一樣,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并不在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範圍内。雖然經營者享有自主制定市場調節價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并非無限外延的。對于 " 炒泡面 " 現象來說,商家限定門店、限購、限量是泡面溢價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把泡面桶炒熱更少不了 " 黃牛 " 以及交易平台的推波助瀾。如果供需和價格系人爲哄擡、營銷造勢而生,則有必要考慮背後哄擡主體的法律責任。根據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若商家或 " 黃牛 "、平台存在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問題,将涉嫌構成價格違法行爲。此外,哄擡價格還可能構成不正當競争行爲,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 炒泡面 " 背後有哪些法律風險?
對炒泡面者來說," 炒泡面 " 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面臨索賠的風險,泡面屬于食品,若其向消費者提供的泡面存在質量安全問題,則面臨索賠的風險;二是面臨被追究哄擡泡面價格的法律責任的風險,對于以營利爲目的哄擡價格的經營者,除了有可能被處以高額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外,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對于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的個人,同樣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對于消費者來說,買高價泡面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收到二級市場交易商家或 " 黃牛 " 提供的假冒僞劣商品;二是付款後二級市場交易商家或 " 黃牛 " 不發貨,網絡賣家的真實身份消費者無從得知,後期若産生糾紛則很難維權。因此,消費者應謹慎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