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歲孩子用 " 通緝犯 " 信息通過遊戲實名認證,一晚 " 氪金 "6930 元,13 歲孩子用已故叔叔手機充值消費 8000 元 …… 近日,未成年人私自大額充值遊戲、申請退款被拒事件屢見報端。風口之上,一些專職接受委托,代辦大額遊戲充值退款事務的第三方機構和 " 職業退費人 " 應運而生,生意火爆。
我們都知道,8 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充值遊戲的行爲無效,家長可以向遊戲平台主張追回。8 歲以上的青少年可以适當充值,但對于大額的充值,如若家長不同意或不予追認的,同樣行爲無效,家長可以主張返還,這是法律的明文規定。
但市面上,知法違法的遊戲公司不在少數,大多以 " 缺少證據材料 "" 已通過實名認證 " 等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在退款門檻高、舉證過程繁瑣兩座 " 大山 " 面前,許多家長隻能知難而退、自認倒黴。但有需求就有市場,得益于退費代理機構的幫助,退費過程不僅方便、省心,成功率也很高。
不過,看待 " 職業退費人 " 需回歸理性。畢竟,代理退費仍是新興行業,未經市場深度考量,如若不提早預防、規避行業風險,反而會埋下諸多隐患。一方面,收費标準待敲定。代辦費收多少、退費成功率有多少,退款失敗該怎麽辦,這些都應經過通盤考慮後,全面告知消費者。另一方面,行業規範待樹立。是私商經營還是手續齊全的第三方機構,是良心企業還是 " 釣魚 " 黑産,唯有劃定紅線、底線才能将其引入發展正道。
" 職業退費人 " 興起,更加說明,遏制未成年遊戲充值缺少強有力的防治措施。從法律層面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 " 青少年模式 " 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主要手段,雖初見成效,但難防孩童借他人手機、身份信息充值遊戲的情況。結合多起 " 氪金 " 案例,敦促以案說法,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網絡防沉迷條款盡快完善是應有之義。
網絡遊戲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絕不能爲未滿 8 歲的用戶提供遊戲付費服務,對于 8 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則有的放矢,限制充值金額、充值認證從嚴、從繁,并且依法依規地建立未成年人退款機制,簡化退費流程,提升退費糾紛處置效率應由完備闡述。有關部門須加強對企業的前端監管、整治,重點打擊誘導青少年打賞充值的相關灰色産業,還以清朗的網絡環境。同時還要拓寬維權投訴渠道,制定 " 退款協議樣本 ",統一申請退款的材料和流程,設置官方援助機構,解除廣大消費者的後顧之憂。
孩子私自充值固然有錯,但作爲監護人,家長始終是監督教育的 " 第一道關 ",既不可 " 一刀切 " 地禁止未成年人接觸電子産品,也不可 " 心大 " 到任由孩子沉迷手機,而是應該以更高層次的監管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确價值觀念。與此同時,監護人也要保護好支付賬号與支付密碼,防患于未然,從源頭上避免消費糾紛。